生活報12月3日訊 天氣轉冷,一些居民開始使用電褥子。記者走訪發現,盡管電褥子外包裝上有安全標識,但是卻很少有安全使用年限。
在道裡區曼哈頓和透籠市場,電褥子價格在幾十元至數百元不等,廠家、廠址、電話齊全,但沒有說明使用年限。正在挑選電褥子的市民陳女士表示,『我家電褥子用了七八年,最近不熱了,纔准備再買一個。』采訪中,多名市民表示,不知道電褥子有使用年限,都是用到壞了為止。
記者從哈市工商部門了解到,根據規定,電熱毯安全使用年限為6年,且需在說明書和外包裝上明示。過了安全使用期,發熱線保護絕緣層易老化、開裂,從而引發漏電、火災等事故。
使用注意事項
電熱毯上放置有折疊的被褥或厚重物品時,不得通電,避免造成被壓處局部過熱而引起著火或損壞;
禁止與其他發熱器具並用,禁止為其他發熱器具加熱;
生活不能自理人員和嬰幼兒不能使用電褥子。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