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4日訊 1987年,李思出生在佳木斯市一個平凡的家庭,家裡還有一個大她5歲的哥哥。父親是工人,母親打零工,從小父母疼愛、兄長關懷,慣壞了李思。
“我性格比較像男孩,所以也喜歡男孩之間的那種情義!”李思告訴記者,她骨子裡是一個豪爽率真的人,喜歡看小說。“我對古龍、金庸筆下大俠都特別喜歡,還特別羡慕電影《古惑仔》裡的主人公,喜歡那種朋友之間的有情有義!”由於受一些書籍、影視劇作品的影響,李思腦袋裡整天都是打打殺殺的場面,所以初中畢業她就不讀書了。
李思輟學後在社會上結識了一些閑散人員,組成了一個小團伙,整天除了打架就是惹事,一旦他們中有人受欺負了,她們就去為朋友“伸張正義”,和對方打一架。這樣的日子過了好幾年,越來越大的李思覺得在家沒什麼意思,就出去闖闖,按她的話講“我想看看這個江湖!”幾番打聽,李思聽朋友說在南方做服裝生意很賺錢,於是不顧家人的勸告,孤身一人奔向了南方。
從沒離開家的李思,很不適應一個人拼搏的環境,不像在家裡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她感覺人在外地做什麼事情都阻力重重。一年後,李思的服裝生意就開始走下坡路,李思只能回家,但她無法接受自己生意的失敗,在家昏昏沈沈的過日子,為了躲避家人的嘮叨,就整天去網吧上網,在網上遇見了自己在佳木斯的好朋友吳志,二人聊的特別好,也好久沒見,吳志便主動約李思出來聚聚,李思也正煩悶便也答應了。
為了“江湖義氣”她成了殺人幫凶
2009年的一天,李思和吳志以及另外兩個朋友一起吃飯。酒過三旬,吳志提議再去酒吧玩一會。於是,四人又去附近的一個酒吧,吳志點了很多啤酒和紅酒,四人喝了將近一個小時,醉醺醺的吳志起身去上廁所,久久不見回來。突然,李思聽見走廊裡傳來吵架的聲音,裡面夾雜著吳志的聲音。李思急忙和另外兩個朋友跑出來,看見吳志正跟四個酒吧的客人打架。只是因為吳志不小心撞了一下別的客人,對方張嘴就罵,雙方誰也不肯讓步。最後,雙方撕打起來。李思見到吳志被打很憤怒,她連打帶踹的上去幫忙,紅眼的吳志這時候從衣服兜子裡拿出了一把水果刀,直接就刺到對方的肚子上,“講義氣”的李思看到這一情況不僅沒有停手,又上去踹了對方幾腳。酒吧的服務員撥打了報警電話。
吳志殺了人,自己成了從犯,進了派出所,李思腦子一片混亂。最後,李思以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5年。李思的父母和哥哥知道這件事後,都感到很痛心。李思入獄那天正趕上中秋節,雖然以前在外打工的時候也曾一個人過節,但此時的她,格外的思念哥哥和父母。
有勇氣惹事就得有勇氣承擔
李思入獄後,父母一病不起,大她5歲的哥哥橕起了整個家,不僅要照顧父母,還要賺錢養家,給李思寄生活費。每到探視的日子,哥哥會放下所有的事情,趕到監獄去看她。“我哥忙得連談對象的時間都沒有。”說起這事,李思特別內疚,“都是因為我,耽誤了哥哥。”李思的哥哥安慰妹妹,等她出獄他再考慮結婚的事情。
在獄中,李思積極改造,很努力,她說,她要早點出去,分擔哥哥的重任。由於在獄中的努力和優秀的表現,李思被判減刑一年零八個月。當記者問到以後的打算,李思說:“出去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去陪陪父母,他們這輩子為了我不容易,我哥為了我也付出了很多,我欠家人太多了,這次的教訓也夠大的了!”這時候的李思用手捂住自己的那個傷疤,那是她當初案發時與人廝打時留下的。
在這個采訪過程中,李思顯得很樂觀。“事情已經這樣了,像我哥所說,有勇氣去惹事,就要有勇氣去承擔,我要往前走,我纔26歲,服役刑期滿後我還年輕,我的未來應該是充滿希望的!”李思的臉上洋溢著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