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2月7日訊 哈爾濱市近日出臺辦法,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領導責任予以查究。
據悉,該辦法適用於黨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領導乾部。對地區、部門和單位的責任查究分為黃牌警告和一票否決兩種形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決:未能有效落實維穩風險評估制度,應評估而未評估,或評估不細致、不到位,引發重大社會矛盾和問題的;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實,發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生產安全事故,使國家、集體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的;發生嚴重影響治安和安全穩定重大案(事)件,有意隱瞞不報或作虛假報告的;因教育管理監督工作不力,本部門、本單位乾部職工違法犯罪問題特別突出的等等。
據了解,經查究,凡被一票否決地區、部門、單位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專職領導乾部,自否決之日起1年內不得評先受獎、晉職晉級,當年公務員考核不得評定稱職檔次。對被黃牌警告或一票否決地區、部門、單位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專職領導乾部,問題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後果應予黨紀政紀處分的,由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部門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處理建議,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