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7日訊 (記者 侯巍) 7日,記者從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了解到,近日,該委員會依法受理了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合同中的買方大連市的曹先生因不了解哈爾濱的異地購房相關規定,險些賠了『夫人』又折『兵』。
曹先生於2012年10月25日經某二手房中介公司(以下簡稱中介公司)介紹,與夏某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合同。按照該合同的約定,曹先生將定金3萬元交付中介公司。按照要求,曹先生於11月2日回到大連辦理相關手續,期間讓親屬到哈爾濱市南崗區房產交易所詢問更名手續。隨後,曹先生得知其屬於哈爾濱市限購房產規定范圍內,因為自己在哈爾濱市沒有一年以上的社保或納稅證明,所以不能辦理產權過戶。曹先生隨即找到中介公司要求返還定金,解除合同。中介公司拒絕了該項請求,並要求曹先生於15日內交付房屋全款。
曹先生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將該糾紛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請求返還定金、解除合同。仲裁庭在庭審的過程中發現該糾紛存在調解結案的可能性,本著化解社會矛盾的出發點,對該案調解如下:某中介公司在調解書下達後三日內一次性返給曹先生定金2.6萬元。在調解書下達後三日內一次性從曹先生交付的定金中給付夏某3000元。在曹先生交付的定金中給付中介公司1000元。曹先生與中介公司對調解的結果均表示滿意。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提醒:由於房屋買賣涉及的標的額較大,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一定要提前了解購房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哈市對已經擁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者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無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在市區內購房。限購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呼蘭區和阿城區不在限購區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