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1日訊 『雙11』網購狂歡剛剛過去不久,『雙12』促銷便攜『年終大促,全民瘋搶』的噱頭再度來襲。然而,巨大的優惠帶來的卻是『銷量與投訴齊飛』,『雙11』過後,關於虛假打折、『超賣』、退貨難、退了貨不退貨款等投訴大面積爆發。怎樣纔能既得實惠又不吃虧呢?10日,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解析『雙11』之後的典型投訴案例,為消費者支招備戰『雙12』。
『坑爹』表現 :虛假打折
『雙11』之前,李先生在『天貓』看中一款T恤,當時的價格是109元,等到『雙11』促銷當天,這款T恤的原價變成了220元,打五折後110元,比沒促銷時還貴了一元錢。
專家支招:多看細選慢下單
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主任辛棟表示,網購中的虛假打折一直遭到消費者詬病。全場五折還包郵的活動看起來確實非常誘人,但許多商品原來就有較低的折扣,如果消費者不熟悉商品價格,很容易落入消費陷阱。所以消費者一定要『多看細選慢下單』,首先,消費時盡量選擇信譽較高的賣家;其次,在選購商品時,最好選擇正規廠家生產的產品;此外,消費者購物時,一定要索要發票作為購物依據,並妥善保存購物發票或收據,以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坑爹』表現 :商品『超賣』
『雙11』當天,戴女士在『天貓』購買了一件心儀已久的上衣,買下的時候顯示還有幾十件,付款也成功了,但等了好多天都沒有發貨,客服的回答是訂單多要再等等。可是一周之後客服打電話說衣服沒貨了,讓戴女士去申請退款。作為補償,客服人員說送戴女士50元錢代金券,但這卻不能讓戴女士滿意,『當時的折扣很低,就算用上這50元代金券,也無法用當時的價格買到了。』
專家支招:截取交易頁面保留證據
辛棟表示,所謂的『超賣』,是商家售後服務跟不上導致的糾紛。網上宣傳的內容一旦更新就無法查找,如果不保留證據,發生糾紛時雙方各執一詞,根本說不清楚誰對誰錯。為了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消費者拍到貨品後,應截取當時的交易頁面,保留證據以便維權。
『坑爹』表現 :退貨困難
『雙11』期間,李女士花200多元錢購買了一件外套,貨物郵到後,她發現衣服存在質量問題,於是向商家提出退貨。網站客服同意了,說是收到衣服就給退款,可是李女士把衣服郵寄回去之後,過了一周也沒有消息。撥打團秀網的客服電話也無人接聽,在線客服留言也沒有人回復。
專家支招:簽電子合同
辛棟提醒消費者,網絡消費一定要選擇正規、有工商『紅盾』電子標志的網站,同時要與商家簽署電子協議,約定好商品樣式、送貨時間、地點、是否有附加費用,以及違約條款。如果沒有電子協議,應將與對方約定的內容進行截圖,以保留證據。一旦發生糾紛,應該第一時間與網站取得聯系,協商不成應向網站所在地工商部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