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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農婦萬元存款被掛失 憑筆跡鑒定告贏銀行獲賠近4萬
2012-12-14 08:06:38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作者:郝雲鶴 宮雪
東北網12月14日訊 六旬農婦王某在銀行辦理了存期為一年的萬元定期存單,可幾年後去取款時,卻被告知存款存入後不久便辦理了掛失手續,並已將存款全部支取。之後,王某將銀行告上了法院,並憑借筆跡鑒定告贏了銀行。
據南崗區法院法官介紹,王某在哈市王崗鎮居住。2003年4月29日,王某在哈市某銀行辦理了存期一年的1萬元的定期存單。2007年4月30日,王某拿著存單到該分理處取款,卻被工作人員告知,存款已於2003年7月16日辦理了掛失,並於同年7月31日支取。隨後,王某便向警方報案,稱自己並未辦理過掛失銷戶手續。之後,為了給自己討回公道,王某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銀行給付存款1萬元及利息。
審理過程中,法院通過對銀行儲蓄掛失申請書及其他單據上的簽名進行了筆跡鑒定,認定簽名並非王某本人所寫。經過審理,法院判決銀行支付王某存款本金及利息,共計13800元。
日前,王某再次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賠償其誤工費和精神撫慰金等。王某稱,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她多次到有關部門上訪,並到法院進行訴訟,使她無法正常工作,要求銀行賠償其誤工費及精神撫慰金等。
法院經過審理,判決銀行支付王某誤工費、精神撫慰金、交通費等,共計39000元。
責任編輯:楊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