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9日訊 (記者 岳雲雪) 記者從哈爾濱市仲裁委獲悉,第三屆仲裁員的聘期將於明年3月屆滿,新一屆仲裁員正面向社會公開重新選聘。
哈爾濱仲裁委第三屆仲裁員的聘期即將於2013年3月屆滿。為提高仲裁服務水平,哈爾濱仲裁委正式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第四屆仲裁員。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仲裁員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從事仲裁工作滿8年的;從事律師工作滿8年的;曾任審判員滿8年的;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的;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為了有更專業、權威的仲裁員供當事人選擇來審理其糾紛,哈爾濱仲裁委此次立足國內選聘仲裁員,誠邀知名高校的專家學者及優秀的專業人士加入仲裁員隊伍。
據介紹,哈爾濱仲裁委員會自1996年成立以來,遵循獨立、公平、高效的原則,秉持『秉公、維信、求實、貴和』的理念,公正、及時地解決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及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截止到目前,哈爾濱仲裁委共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1600餘件,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26億元。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