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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公布消防安全通告 佔用安全出口最高罰5萬元
2012-12-22 09:02:22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黃慶 王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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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22日訊 昨日,哈爾濱市公布《關於加強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九項不允許、八個一律”的通告》,對存在消防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從嚴處罰。

  據介紹,按照《“九項不允許、八個一律”的通告》,其中,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一律責令改正,並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凡擅自改變建築物使用功能,未經消防審批或經審批不合格投入使用的,一律停止使用。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但未審核、驗收的工程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凡在民用高層建築,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不構成犯罪的,一律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