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4日訊 從即日起,大慶將為商品房銷售套上“緊箍咒”,堅決杜絕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銷售商品房。這是記者12月21日從全市房地產市場綜合治理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消息。
當天,市房產管理局下發了住建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指出,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性質的費用。已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企業自留房屋在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前對外銷售,不得采取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的方式預售商品房,不得進行虛假交易套取貸款。不得捂盤惜售,不得采取內部認購、僱人排隊等手段制造銷售旺盛的虛假氛圍。
《通知》重申,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商品住房預售方案銷售商品住房。商品房嚴格執行購房實名制,認購後不得擅自更改購房者姓名。同時將對可售房源預訂次數做出限制規定。購房人預訂商品房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預售合同的,預訂應予以解除,解除的房源應當公開銷售。
會上還下發了《關於加強房產測繪管理工作的通知》,從2013年1月1日起,大慶市房產測繪將實行房產預測繪與房屋竣工驗收備案後的房產實測繪分離,房產預測繪工作不再抽簽,由市房產局組織實施,其測繪成果作為檢驗建設單位是否按圖施工的直接依據。房屋竣工後的實測繪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於事前向市房產局提出測繪申請,市房產局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抽簽的方式確定測繪單位,再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測繪公司實施項目測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