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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區最低工資提至1160元 四縣提至850元
2012-12-28 14:34:57 來源:東北網-大慶日報  作者: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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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28日訊 本月起,大慶最低工資標准提高了。調整後,市區最低工資標准每月1160元,居全省首位;四縣最低工資標准每月850元。同時,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也隨之上調。

  最低工資每兩年調一次

  據了解,這次調整最低工資標准主要是為了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有效解決因物價上漲帶來的民生問題和低收入群的生活問題。

  據工作人員介紹,最低工資標准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上一次調整在2010年7月1日。此次調整是自1995年以來,最低工資標准上調幅度最大的一次。

  最低工資居全省之首

  我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幅度為250元至280元。

  記者了解到,我市市區的月最低工資標准由880元調整為1160元,上調了280元,漲幅達31.8%。四縣月最低工資標准由600元調整為850元,上調了250元,漲幅達41.6%

  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也進行了調整,市區由7.5元調整至11元,四縣由5.5元調整至8元。

  調整後,大慶市區與哈爾濱市區的最低工資標准同居全省首位。

  此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准包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最低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4種情況需另付工資

  記者了解到,有4種情況不在最低工資標准范圍內,需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工資。

  一是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即加班工資。二是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是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都須用人單位另行支付的工資。四是在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單位運營狀況較差時,在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時不能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工資不達標可投訴

  記者了解到,如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發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准,勞動者可帶著相關的證據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維權電話:市勞動保障監察局為6390719;薩區勞動保障監察局為6181758;讓區勞動保障監察局為5091077;龍鳳區勞動保障監察局為6244562;紅崗區勞動保障監察局為6788152;大同區勞動保障監察局為6165508;高新區勞動保障監察局為8109177。

  用工單位不景氣需備案

  記者了解到,對於因生產經營困難確需按最低標准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應通過開展集體協商,按程序簽訂工資集體協議,並到人社部門進行備案。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後,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勞動者工資標准。

責任編輯:關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