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4日訊 1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正式施行。其中『闖黃燈扣6分』的規定備受廣大駕駛員的關注。記者從市交警部門了解到,結合我市冬季道路實際情況,交管部門作出了冬季暫緩對『闖黃燈』進行處罰,待天氣轉暖、路況好轉後再按規定予以處罰的執法舉措。
1日,記者在中山路實地采訪時看到,由於元旦期間車流減少,中山路上平均車速達到40公裡/小時左右。在中山路與革新街交口的直行信號燈處,記者看到車輛在距離路口數十米外就開始提前減速,在判斷信號燈無變化後纔重新加速通過,當遇到變燈時,減低車速的車輛均有序停在路口實線以內。
在紅軍街大廈崗,正在執勤的交警孫強告訴記者,該崗設置了多方向、數組信號燈及讀秒器,目前集中通過路口的車輛在變燈前均能提前進行判斷,選擇的方式基本是減速而非加速,在3秒至5秒的黃燈間,未過行駛線的車輛很少再搶燈了。
但是,記者走訪一些無讀秒器的信號燈路口時發現,由於黃燈亮起時,一些緊急制動造成的車輛因慣性會前移,同時受路面光滑影響,車輛也會因在黃燈亮起時『剎不住』而闖過停止線。記者驅車進行測試,在20公裡/小時以下的車速通過路口時,信號燈突然『由綠轉黃』,記者在剎車時滑行了約8米,車身不受控制地越過了停車線。
據市交警部門介紹,根據法規解釋,黃燈亮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不認定為闖黃燈;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要停止通行。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交警部門同時表示,由於今年我市迎來持續降雪低溫天氣,因降雪形成的冰雪路面導致部分路口標線模糊不清、難以辨認,同時冬季路口急剎車極易造成車輛打滑,引發事故。因此,結合我市冬季道路的實際情況,交警部門對『闖黃燈』違法行為的處罰將暫緩執行,待天氣轉暖、路況好轉後再按規定予以處罰。我市將在近期加大對闖紅燈、超速、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淨化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