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5日訊(吳凡 記者 岳雲雪)5日,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對群眾比較關心的新交規中關於“闖黃燈”規定以及其他規定作出相關解答。
為了出行安全請不要“闖黃燈”。資料圖
對於“闖黃燈”規定,交警部門如何人性化執法的?
今年冬天哈爾濱市持續降雪,幾乎所有主乾道都形成了冰雪路面,很多交通標線被覆蓋,不清晰,特別是很多燈控路口的標志標線模糊不清,所以駕駛員無法認定停止線的位置。此外,冰面的摩擦力較低,車輛的制動距離比較長,即使駕駛員看到黃燈亮起時就采取制動措施,也很可能越過停止線,這樣的駕駛員不是主觀故意造成的闖黃燈,對這樣的違法行為就應該人性化管理。第三就是,在冰雪路面,不主張駕駛員急剎車,如果急剎車極易造成車輛打滑,甚至引發道路交通事故,基於以上三點原因,交警部門建議在被冰雪覆蓋的路口,對闖黃燈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但是,沒有冰雪覆蓋,標線比較清晰的路口,如果駕駛員有故意的闖黃燈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嚴格按照公安部的規定進行處罰。
“闖黃燈”如何界定?電子抓拍的具體細節是什麼樣的纔被界定為闖黃燈?
《交通安全法》對紅綠黃燈的作用規定的非常清楚,特別是黃燈。當黃燈亮起時,車身任何一部分一旦越過停止線,車輛是可以繼續通行的,可以不認定為闖黃燈。同時也應該注意,綠燈的結束也就意味著路口的狀態由安全轉變為不安全的狀態,沒有越過停止線的車輛,一定要停止通行,不得越過路口。
黃燈的作用?駕駛人該如何開車纔能避免闖黃燈,如何具體界定?
黃燈的作用是清空路口,目前哈爾濱的燈控路口的黃燈時長都在2-4秒左右,這就為其他方向即將通行的車輛創造了一個良好的通行條件。另外,一些駕駛員缺乏自覺性和安全意識,在行駛到路口,遇到黃燈閃爍時,往往爭道搶行,這樣就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在行駛過程中,如果駕駛人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在行經交叉路口時做到減速慢行、謹慎駕駛,追尾和搶黃燈這些行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作為駕駛人,在一個年度周期內,扣完12分之後,怎樣參加學習?如何重新獲得駕照?需要交費多少?
記滿12分的學習和考試只能在駕駛員協會進行。先上駕協報名(繳納考務費100元、培訓費120元)——安排班學習(等通知)——學2天(交通法規)、站3天崗——下周考試(等通知)(考驗處是針對注銷可恢復)。
對於車輛行駛中駕駛人打手機,副駕駛不系全帶,沒有在擋風玻璃上張貼交強險和車輛年檢標志,故意遮擋號牌,以及超速50%以上這類過去不被駕駛人重視的問題,新交規也有明確規定。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
交通違法記分是預防和減少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的一種有效教育措施,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有很多過去不被重視的違法行為,實際上也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或者隱患,為充分發揮機動車駕駛人累積記分制度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中的積極作用,規范駕駛人駕駛行為,進一步加大對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123號令對校車、大中型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重點車型駕駛人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高了記分分值,記分項由38項增加至52項。
(新增:使用偽造和變造校車標牌、校車超員20%以上記12分、不按規定避讓校車記6分等14個涉及校車管理的記分項;中型以上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駛超速50%以上,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超員20%以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等行為記12分,以及疲勞駕駛載客汽車、危險品運輸車記12分等記分項。
提高:將未懸掛或者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記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將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時,考慮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取消了原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記分。
面對如此之嚴的新交規,普通人,尤其是駕駛人,應如何遵守,怎樣配合交警部門,創造良好交通秩序?
很多駕駛員對此次公安部123、124令調整的相關處罰標准有一定的誤解,認為處罰過嚴。實際上,從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以來,經歷了8年多的實踐應用,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有一些處罰標准已經不適應現在道路通行的管理的現實需要。近年來,全國每年新增機動車1600多萬輛,駕駛人2000多萬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呈多發趨勢,在此次新交規出臺以前,公安部對形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進行了充分的調研。與此同時,在公安部組織的社會調查中,有70.9%的調查對象認為應當提高對闖紅燈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有82.2%的調查對象認為對機動車不掛號牌、遮擋號牌等違法行為,應該從嚴查處、從嚴記分。
作為駕駛人,要對這次法律法規的調整,有一個正確的認識,這次調整,除了新增的關於校車管理的相關規定,其他的只是在原有處罰標准上適當的增加了記分分值,駕駛員只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章駕駛,就會避免違法行為以及交通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