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9日訊 記者日前從大慶市地稅局了解到,截至2012年12月31日,大慶地稅收入186.75億元,其中個人所得稅收入為10.24億元,同比減少6.95億元,佔稅收的比重由上一年同期的10.32%下降至5.48%。按一套房子售價50萬元計算,減征的這近7億元,能買到約1400套住房。
據統計,去年大慶市個人所得稅共完成10.24億元,降幅為40.5%。其中,工資、薪金所得完成8.23億元,減收7.44億元,同比下降47.4%;個體工商業戶生產、經營所得6180萬元,同比減收2325萬元,同比下降27.3%。
個稅大幅減收,是由於自2011年9月1日起新個稅法實施,個稅起征點從原來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新個稅法實施後,大幅減輕了中低收入納稅群體的負擔,這也是個稅收入大幅減少的主要原因。”市地稅局相關工作人員說。
據了解,起征點提高前,大慶市申報個人所得稅的人數為40餘萬人,新個稅法實施之後,我市有近一半的納稅人進入免征范疇,即有20餘萬人退出納稅陣營。
新個稅法實施一年多了,在普通市民看來,最直觀的影響就是每個月從工資裡扣除的稅少了,可供支配的錢多了。
王娜在外包園一家企業從事網站編輯工作,從2011年9月1日起,她就沒有繳過個人所得稅了。“我每月的工資是2500元,個稅起征點為2000元時,我每月要繳25元個人所得稅,現在一分錢也不用繳了。”王娜說。
韓迪是大慶市某企業員工,每月工資扣除各種保險和公積金,實發金額為5700元。按照個人所得稅納稅公式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起征點提高前,韓迪每個月需要繳納的個稅為:(5700元-2000元)×15%(適用稅率)-125元(速算扣除數)=430元;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後,韓迪每個月應繳納個稅:(5700元-3500元)×10%-105=115元。新個稅法實施後,他一個月少繳個稅315元,一年就省了3780元。
“個人所得稅政策性減收後,市民拿到手裡的錢多了,這也間接促進了消費。”市地稅局工作人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