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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街道辦職能轉向城市管理公共服務 不再承擔經濟工作指標
2013-01-14 08:56:03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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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1月14日訊 13日,哈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街道辦事處工作的指導意見》(討論稿),確定了街道辦事處工作的新職責,明晰了街道辦事處參與社會管理的新職權,這標志著醞釀已久的哈市城市管理體制改革開始運行。據悉,《意見》明確了街道辦事處的性質,首次理清其主要的職責范圍——哈市街道辦事處是哈市各區政府的派出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和市區政府的授權,其可在本轄區內行使統籌區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實施城市管理、組織公共服務、指導社區建設的管理和服務職能。《意見》明確街道辦事處51項職責,其中城市管理15項、社會管理10項、組織公共服務17項、社區建設9項。

  哈市創新管理方式,其中一方面就是管理權下移。今後,哈市街道辦事處工作重心開始向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轉變。《意見》將在近期以文件形式下發,並開始推行實施。

  城市管理職責:

  排查無證商販小作坊

  調解物業糾紛

  《意見》規定,在城市管理方面,哈市街道辦事處要負責轄區內背街背巷、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庭院和小區的市容環境衛生、小型市政基礎設施、公益設施、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日常管理、監督和維護以及冬季清冰雪的管理工作,並對轄區內物業小區、單位庭院等相關工作進行監督。

  同時,要負責轄區內除市區城管部門管轄范圍以外道路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轄區內門前四包責任制實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場攤區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組織動員、協調調動、督促檢查轄區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居民做好環境衛生整治工作;負責『城中村』、『城邊村』、『散居區』、城鄉接合部等邊緣地帶的城市管理工作。

  還要負責轄區內供熱單位綜合信用信息采集並受托對室內溫度現場測溫;對轄區內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和換屆等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調解業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物業管理糾紛。

  此外,還要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房屋安全普查、危房督修等工作;愛衛會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健康教育和除害防病工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做好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轄區內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作坊進行質量監督;有關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告知並協助主管部門督促整改;環保部門做好環保宣傳、監督和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排查工作;負責配合市區相關部門做好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政府依法賦予的其他城市管理職責。

  社會管理職責:

  參與門牌號編排街路命名

  在社會管理方面,意見規定,哈市街道辦負責組織實施轄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其中做好人民調解、戒毒幫教、社區矯正服務;保障房對象調查摸底及資格初審;開展普法教育;開展門牌號編排、街路命名申請等工作;開展國防教育、兵役登記和征兵;組織轄區群眾開展抗災搶險;按時完成布置的各類普查、統計工作;指導監督轄區內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獎懲職責;受理和協調轄區居民信訪等事項。

  公共服務職責:

  管好出租房建民生檔案

  在組織公共服務方面,哈市街道辦事處要做好社會救助、救災救濟、擁軍優屬、慈善捐贈等服務;做好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社區社會組織管理、防空、防震、防災、防汛、防火等服務。同時要實施便民利民、扶貧幫困、為老敬老等服務,並開展各項文體康復活動;按照居民的不同需求組織物業服務,做好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協助檔案部門建立完善民生檔案管理和利用,低碳生活服務等工作。

  社區建設職責:

  驗收接收新建小區服務設施

  在社區建設上,街道辦事處要負責依法支持和幫助社區居民委員搞好組織和制度建設,為社區居民委員會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搞好社區文化、教育、體育等服務設施建設。依法參與轄區內新建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驗收、接收。組織開展社區志願者活動,培育發展家庭服務業等。

  明確街道辦5方面職權

  對駐區單位有組織、動員、協調權,建立跨行業、跨部門解決社會管理問題機制,共同處理轄區居民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

  對轄區內規劃建設有知情權、建議權、監督權,對新建住宅區規劃設計方案中公共配套設施的配置具有建議權、參與驗收權和提請糾正權。

  對轄區內各類公共設施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具有建議權,事前知情權和監督權,對轄區內物業具有監督、指導、管理及年度業績評價權;對轄區內供熱、供水、供氣等各類公共設施的經營,維護具有日常監督權;對違規施工的,有權及時告知糾正。

  對轄區內文明單位評選的建議權、推薦權,轄區內文明單位的創建申報,須經街道辦事處提出意見,然後審定。對不積極參與支持轄區共建聯建活動的單位,街道辦事處有權不予申報。

  對駐街道辦事處人員的管理、考核權,區政府派駐街道辦事處人員,街道辦事處有權對其獎懲、任免等考核評價提出意見或建議。

  不再承擔經濟工作指標

  為了加強和完善基層社會管理,《意見》提出,哈市構建『小政府、大社區、大服務』工作框架,將把更多的人力、財力、物力投放到基層,建立健全新型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哈市將轉變街道辦事處工作重心。今後,街道辦事處工作重心向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轉變,不再承擔經濟工作指標,其可用財力不與稅收掛鉤,上級部門不對其經濟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街道辦事處工作實行主任負責制,並建立主任辦公會議制,研究確定街道辦事處事項,重大事項經街道黨工委集體討論決定。區政府所屬各職能部門對街道辦事處是業務指導關系,應由職能部門自行承擔和辦理的業務不得轉嫁給街道辦事處。街道辦可召集轄區內單位、居民代表參加聯席會議等,協調解決地區性、綜合性社會管理實務。同時,街道辦事處要接受區政府考核,對當年考核不合格的街道辦事處予以通報批評,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調整負責人的職務。

  此外,為了便於街道辦事處管理,哈市將完善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功能,加強中心社區建設管理。目前,哈市1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心社區有73處。哈市規定,社區服務站接受社區服務中心的指導,全面承接政府延伸到社區的公共服務職能,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務。在體制上,逐步建立業務主管部門管業務、街道辦事處管隊伍的工作機制。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