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6日訊 1月15日,記者在大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獲悉,2012年,大慶又新增19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今,大慶非物質文化遺產總數已達41項,無論數量還是種類,大慶在全省都是首屈一指。
何為非物質文化遺產?
大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郝維國介紹,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傳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包括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遺產。
據了解,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認定工作起始於2006年,大慶也是從這年開始,按照規定每兩年認定一次。此次是第三次認定,共有19項納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單中,包括傳統美術、傳統體育、民間文學、民俗、傳統醫藥等多個方面。
目前,大慶市共有41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其中16項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2項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郝維國說,大慶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無論數量還是種類,在全省都處於排頭兵地位。
“非物質文化遺產認定,關鍵在發掘和申請。”郝維國說,大慶建市時間較短,尋找非物質文化遺產,需要不斷挖掘,另外,也需要市民積極申報。
在實際工作中,認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標准是由父子(家庭)、師徒、學堂等形式傳承三代以上。郝維國說,無論個人、單位還是社會組織,都可以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提出申請,他們將請專家對其項目進行認定。一旦認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後,就將受到保護,省級以上的還將獲得一定金額的保護經費,省級的為3萬-5萬,國家級的為50萬-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