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17日訊 臨近新年,又到了家人聚會、企業聚餐的高峰期。針對目前省內餐飲市場存在的收取開瓶費、設置最低消費、加收服務費等不公平行業行為,近日,省消協聯合相關部門對哈市部分餐飲企業進行了暗訪調查,結果發現紅旗大街旁新天地百事成飲食廣場和愛建路旁華香閣飯店均存在設立“霸王條款”和亂收費等問題。省消協表示,將針對存在的問題聯合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新天地百事成飲食廣場:自帶酒水須交50元開瓶費
6日晚,記者與省消協工作人員來到哈市紅旗大街旁的新天地百事成飲食廣場。大廳顯眼的一塊牌子上寫著“消費提示,本酒店收取餐位費”。
記者一行以用餐者的身份來到412包房。點餐完畢,消協工作人員拿出一瓶白酒和一瓶紅酒,要求服務員幫助打開。服務員立即表示,“你們帶著酒水上樓時,樓下的服務員就看見了,餐廳有規定,不允許顧客自帶酒水。”
同時,服務員表示,如果想喝自帶的酒水,可以在餐廳點一瓶白酒,否則需要收取開瓶費。當消協工作人員提出質疑後,一名男主管趕到,表示這是餐廳的規定,“你們可以點一瓶白酒,這樣就可以喝自己帶的酒水了,否則要多加50元錢的服務費,也就是開瓶費。”當消協工作人員詢問白酒價格時,這名主管表示,“最便宜的白酒125元一瓶。”
就餐結束,記者在酒店開具的賬單上看到,除收取每人5元餐位費,還有一條“服務費50元”,服務員表示,“這就是自帶酒水收取的開瓶費。”
華香閣飯店:點菜不夠2000元“趕”你去小包間
9日晚,記者與省消協工作人員來到道裡區愛建路旁的華香閣飯店。走進218包房,服務員表示,包房最低消費2000元,且按照消費賬單收取10%的服務費。“為什麼收服務費?你們提供什麼服務了?”消協工作人員問。服務員表示,“我們擺放餐具、倒酒就是服務,去大廳吃飯就沒有服務費。”
當消協工作人員點餐不足2000元時,一名女主管立即趕到。她表示,按照飯店規定,必須消費到2000元纔可以用這個包房,如果消費不到可以去小一點的包房,隨即要求消協工作人員繼續點菜,直到價格達到2000元。當得知顧客自帶酒水後,這名主管明確表示,“消費不到2000元肯定不能讓用這個包房,而且飯店不允許自帶酒水,如果自帶酒水須在飯店內花錢點別的酒纔可以。”
最後,在省消協工作人員堅持下,女主管同意不收開瓶費,但必須保證最低消費2000元。結賬時,記者在單據上看到,飯店收取的服務費超過了200元。同時,該飯店表示,如果不開發票可以打9.5折。
省消協:屬霸王條款將聯合相關部門處理
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使用包房設立低消……對於調查中發現的問題,省消協商品服務監督部部長張來斌表示,“新天地”和“華香閣”兩家飯店的行為都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收取開瓶費和設置最低消費都屬霸王條款。張來斌說,“消費者有權選擇是否在飯店購買酒水、消費多少,飯店迫使消費者購買酒水或收開瓶費、設最低消費明顯是強制消費。”
此外,飯店收餐位費與服務費都屬於“價外加價”。張來斌說,飯店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就餐場所,收取餐位費屬不公平條款;加收服務費更違反價格法,飯店的飯菜價格中已經包含了成本價、法定稅金和合理利潤。
張來斌表示,即使飯店將收開瓶費、設低消和服務費進行公示,同樣是無效的,消費者有權拒絕。針對上述兩家飯店,省消協將聯合相關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