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地方新聞  >  哈爾濱
搜 索
哈爾濱市不避讓救護車罰200元扣3分 情節嚴重將處拘留
2013-01-18 05:55:5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慧東 馬冀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1月18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交警部門獲悉,針對一些社會車輛不避讓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嚴重影響此類車輛執行救治傷者、救災搶險緊急任務的情況,交警部門將依法予以嚴管重罰。如果社會車輛有條件進行避讓卻未避讓的,將依法予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交警部門介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避讓”。違反以上規定的,處200元罰款,記3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特種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同時也表示,社會車輛在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過程中,發生的闖紅燈、壓實線等而被抓拍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復核確認後,會及時撤銷有關違法記錄。

 

責任編輯:邵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