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1日訊 近日,哈市警方開展了對非法運輸儲存偽劣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的連續打擊,收繳偽劣煙花爆竹萬餘件。
2012年12月26日,道外公安分局勝利派出所民警在溝沿街1號市日雜總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收發室內存儲了大量煙花爆竹。經查,這批煙花爆竹系該單位收發室工作人員陳某私自購進的,陳某被處行政拘留10天。
近日,香坊公安分局刑偵二大隊追逃中隊得到線索,在香坊區成高子鎮有一個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窩點。1月8日,民警發現有人在存儲地點拉運煙花爆竹於是突擊檢查,當場查獲13400餘箱煙花爆竹。
1月8日,道裡公安分局新發派出所接到舉報,新發鎮王某家中儲存了大量的煙花爆竹。市公安治安管理局立即會同道裡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新發派出所前往查處,當場查獲煙花爆竹793箱,並將貨主郭成抓獲。郭成現已被行政拘留。
放鞭前,好好看看
燃放時間
本市建成區內,2013年2月3日(農歷十二月二十三)至2013年2月24日(農歷正月十五)期間,除2013年2月9日(農歷除夕)全天外,每日6時至24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
禁放種類
禁止燃放超大“二踢腳”、拉炮、紙手榴彈、摔炮、擦炮、超大禮花彈和單體藥量超過30克的雙響炮等煙花爆竹。
燃放區域
在距離棚戶區50米、柴草垛30米、高層建築20米區域,距離加油站、加氣站、化工廠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其法定保護范圍100米區域,距離高壓線、變電站等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20米區域,以及住宅小區樓院內,可以燃放鞭炮,但不得燃放向空中發射的禮花彈、“二踢腳”等煙花爆竹。燃放煙花應當到空曠、開闊的廣場,沿江堤岸或者各區政府劃定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