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28日訊 “人到中老年,唯一的孩子突然離世,上養老院、醫院,連個簽字的人都沒有,他們的境遇太孤苦了。”在省兩會上,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紛紛聚焦“失獨家庭”並建議,對待這樣的特殊家庭,政府有關部門應出臺政策提供長久保障,讓“失獨老人”老有所依。
數字:我國每年新增7.6萬“失獨家庭”
政協委員夏富祥說,我國施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1980年以後結婚的人群,絕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家庭。由於自然因素和不可抗的天災人禍,部分家庭發生了獨生子女不幸去世的情況。據統計,我國每年新增7.6萬“失獨家庭”,其中50歲以上的“失獨家庭”不斷增加,在全國已超100萬個。這意味著有200萬個父親和母親,在中老年時期失去唯一的子女,成為孤立無助的“失獨老人”。
人大代表張劍秋也對“失獨家庭”的生存狀況表示關注,在檢察院工作的她經常接觸到這樣的案例,被害人大多很年輕,但他們的父母都已經五六十歲,已經過了生育期不能再生養孩子,他們承擔的壓力和痛苦是正常家庭無法體會的。
現狀:我省只有部分“失獨家庭”有補助
記者從我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獲悉,該部門並沒有我省“失獨家庭”的具體數字,但據統計,截至2011年,我省領證的獨生子女數量為332.2萬人。
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根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51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由其本人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3000元一次性補助。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父母,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5000元一次性補助。以上兩項補助總計8000元,是指夫妻一方所得。
根據“計生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規定,獨生子女死亡或獨生子女持有中國殘聯統一制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類別為三級(含三級)以上,女方年滿49周歲,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扶助對象,由政府發給每人每月100元扶助金,直至亡故為止。
建議:出臺政策 提供長久保障
政協委員夏富祥建議,各級政府應及時建立相對應的解決機構,出臺相應政策,撫養和解決生活困難的“失獨老人”。對經濟條件好的家庭,可開展心理服務、義診諮詢、情感疏導、臨終關懷等多元服務;對生活困難的家庭,可加大扶助力度,保證養老無懮,同時可以提供優先入院(養老院)的機會。鼓勵成立志願者愛心機構,在平時生活中多幫助“失獨老人”。
“國家應制定相關的法律,對這部分人進行扶助,保證他們老有所養,這纔是長久的保障。”人大代表張劍秋建議,民政部門應成立相應的扶助組織,盡可能地給予他們更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