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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正式實施 從根上監管『小飯桌』
2013-02-01 09:45:13 來源:大慶網-大慶日報  作者: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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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1日訊 把孩子送到“小飯桌”,很多家長是省心又不放心。省心的是,“小飯桌”解決了孩子的午飯甚至晚飯問題;不放心的是,三五個孩子圍在一個飯桌前,共享大鍋飯、大鍋菜,飲食安全無從保證。

  沒有行業准入標准,“小飯桌”一直游走在法律邊緣,但是,隨著《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1日起正式實施,“小飯桌”可以從根上監管了,“餐飲服務許可證”將成為家長選擇“放心桌”的重要依據。

  1月31日,大慶市食安辦工作人員在解讀《條例》時說,不僅“小飯桌”要辦證,“小作坊”、餐飲具集中消毒企業也要“有證”經營。另外,個人私自回收餐廚垃圾被明令禁止,農產品必須持有產地證明或現場抽檢合格證明纔能進入批發市場。

  家長選擇“小飯桌”有了依據

  今後,大慶市民在為孩子選擇“小飯桌”時,看到“餐飲服務許可證”,就可將孩子放心送到其內了。

  工作人員說,《條例》實施以後,大慶市食藥監部門將會為校外托餐機構,也就是“小飯桌”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符合辦證條件的“小飯桌”具備相對獨立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區)、用餐間(區)等固定場所,具有合理的加工流程,能夠防止待加工食品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感染。同時,這樣的“小飯桌”還將實行分餐制。

  市民如果發現“無證”經營的“小飯桌”,可以向所在縣區的食藥監部門舉報,查證屬實的,食藥監部門將依法取締,並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小作坊“證照”齊全纔能營業

  小作坊,就是市民常說的加工食品的“小廠子”,這幾年,這種“小廠子”層出不窮,但是在法律層面,對其准入條件一直沒有嚴格的界定,大慶市對小作坊的監管,也只是以綜合執法來規范其生產經營行為。

  市食安辦工作人員說,《條例》中一個亮點就是填補了對小作坊的監管“空白”,明確提出要為小作坊辦理生產核准證,工商部門要為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證照”齊全的小作坊纔能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而從事生產加工的小作坊,在滿足一定的生產條件的同時,還要具備檢驗能力,對所生產的食品要進行自檢,檢測合格的食品纔能出廠銷售,並且產品包裝上要有食品標簽、以及生產核准證編號和專用標識。

  據悉,生產核准證將由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核發,無證生產的企業將被取締。

  個人回收飯店“剩飯菜”要挨罰

  在餐廚垃圾管理上,大慶市相關部門一直要求飯店必須將餐廚垃圾交由專門的企業回收處理,並做好管理登記。但是,個人開車到飯店回收“剩飯剩菜”的現象也有存在,對於這種個人回收行為,相關部門一直沒有過多的追究。《條例》實施以後,個人回收餐廚垃圾的行為將被嚴格禁止。

  工作人員說,餐廚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置要實行特許經營制度,也就是說,餐廚垃圾只能由企業負責回收,未經許可的單位和個人,不能從事回收活動。市民個人如果再心存僥幸私自拉運餐廚垃圾,一旦被城管部門發現,將會被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餐廚廢棄物的產生單位,如飯店、烤鴨店、熟食店等,也不能將廢棄的油脂、餐廚垃圾等隨意倒掉。一經被發現,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非“正規軍”不能生產消毒餐具

  “一元餐具”在大慶市大大小小的飯店中廣泛使用,可這看似乾淨無菌的杯碗盤碟,它們的生產環境到底是啥樣,不少市民心裡打鼓。《條例》實施後,市民可以對消毒餐具可以多些信任了。

  據了解,大慶市對消毒餐具生產企業,一直實行的是備案登記,日常監管也只是以監督、指導、規范整改為主,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無法進行處罰甚至是取締。

  但以後就不同了。工作人員說,《條例》實施以後,想從事消毒餐具生產加工活動的企業,必須要取得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餐飲具集中消毒許可證”。取得該證的生產企業,在產品包裝上要有企業名稱、地址、聯系電話、消毒日期及保質期等,如果市民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沒有這些內容,可以向大慶市衛生行政部門舉報。今後,在大慶市從事餐飲具集中消毒的企業都將是“正規軍”,沒有許可證的“黑作坊”將被徹底取締。

  農產品進入批發市場要亮“身份”

  以往,成車拉進大慶市的蔬菜水果,不需要出示產地證明,也不用抽檢,就可以自由地進入批發市場進行交易,隨意性很強。可以後,批發市場的大門可不是誰想進就能進的了。

  工作人員說,《條例》中要求,農產品批發市場要實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這也就是說,以後,想進入大慶市批發市場的農產品,必須要有“身份證”或者是“健康證”。所謂“身份證”,就是必須具備有效的產地檢驗(檢疫)證明、檢驗報告等,沒有這些東西的,就必須接受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現場抽檢,抽檢合格的纔能進入市場交易。

  《條例》中說,如果允許無產地證明、檢測報告或者相關證書的食用農產品未經現場檢測合格進入市場交易的,縣級以上農業部門將責令市場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將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工作人員說,《條例》實施前,市食安辦已經對大慶市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進行了業務培訓,今後,大慶市各級監管部門將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加強行業監管,保證食品安全。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