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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天男嬰被棄居民區 未婚媽媽留字條稱無力撫養(高清組圖)
2013-02-18 10:04:20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代兵 范子龍 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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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18日訊 17日報道了大年初六晚上一名新生豁脣男嬰被遺棄在進鄉街星光947棟樓道裡。17日上午,又有一名男嬰被遺棄在居民家門口。好心市民發現後,將其送到派出所。目前,男嬰已被送往市兒童福利院。

被遺棄的4個月大男嬰。

  民宅門口傳來嬰兒啼哭聲

  昨天8時許,家住北京街106號的陸雙平和妻子徐晶正在家看電視。徐晶隱約聽到嬰兒的啼哭聲,起初以為有人帶孩子串門,可哭聲一直不停,夫婦二人就打開門,看看怎麼回事。開門後,他們嚇了一跳,走廊地上有一個男嬰和一個布兜,啼哭的男嬰臉頰漲得通紅。

  徐晶抱起男嬰,孩子逐漸停止了啼哭,還對著她笑,十分可愛。陸雙平翻看裹著男嬰的小紅被,發現一張字條,“我是一個未婚媽媽,沒有能力撫養這個孩子,請幫幫我把他撫養成人。您若不能收養,請找個好的家庭撫養!孩子還小,但我觀察,他喜歡看電視、聽音樂……”字條上還記錄了孩子的生日和打疫苗的時間,落款寫著“可憐的媽媽”。

  棄嬰被安置到兒童福利院

  得知孩子是棄嬰,夫婦二人立即將他送到松花江街派出所,女民警李春梅抱著孩子不斷安撫。由於派出所不具備撫養孩子條件,民警便聯系福利機構。10時許,在派出所警車的護送下,男嬰被送往哈爾濱市兒童福利院。

  院方表示,他們將為孩子做身體檢查,並進行相關安置。松花江街派出所教導員孫玉水說,他們會盡力找到男嬰的母親,但現在只知道這是4個月大的男嬰,打過四次疫苗。在男嬰旁的布兜子裡面找到了奶瓶、衣服和一些藥品。孩子母親留下的字條上也沒有線索,希望知情人能提供更多信息。  


  春節期間棄嬰事件連發兩起

  春節還沒過完,哈市接連發生兩起棄嬰事件,不禁讓人們將焦點鎖定在父母人倫良知的拷問上。

  近幾年,哈市棄嬰事件頻發,不僅僅在樓道裡,醫院、火車站等地也成為棄嬰事件的高發地。近幾年,每年送至市兒童醫院的棄嬰達到二三十人,其中不少是健康嬰兒。

“未婚媽媽”留下的紙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哈爾濱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鄢冬梅認為,不是所有的棄嬰事件都構成遺棄罪,導致狠心父母鑽了空子。遺棄罪的首要因素,是被遺棄嬰孩與遺棄者,存在法律上的親屬關系。遺棄後造成嬰孩身體或腦力傷害,或對本身患有殘疾的嬰兒遺棄,纔構成遺棄罪。如果因生活困難,遺棄健康嬰兒,且在棄嬰被福利機構收養期間,嬰兒身體健康,則不構成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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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