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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小餐桌』添緊箍咒 發現違規可向藥監部門投訴
2013-02-20 07:29:2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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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20日訊 《黑龍江省校外托餐機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日前開始試行,該試行辦法規定,“小餐桌”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纔可經營,原料、添加劑等要建立索證索票制度以保證食品安全,從業人員還要每天早晨檢查健康狀況。

  該試行辦法所適用的校外托餐機構,是指受中小學生監護人委托,在學校以外專門為在校中小學生提供餐飲服務且就餐學生不多於30人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同時,“小餐桌”經營者應當在藥監部門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方可經營。

  為確保學生用餐安全,家長在選擇校外“小餐桌”時,應與經營者簽訂學生供餐服務合同。經營者應當就其食品安全以及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向藥監部門做出承諾。

  試行辦法規定,“小餐桌”經營者應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並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據。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在從業人員的管理方面,試行辦法規定,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持證上崗。實行晨檢制度,建立從業人員晨檢記錄健康檔案。發現有咳嗽、發熱、腹瀉或者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等癥狀的,不得從事膳食的制作、分裝、發放。

  試行辦法對“小餐桌”食品制作的整個流程做了明確規定:采購或者使用的原輔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標准;貯存食品原料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在制作加工過程中不得使用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原料;生產過程中防止生、熟食品及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後及時冷藏;最終加工出的食品要留樣,每份樣品不少於100克,並保存48小時以上。

  如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經營者應當立即組織救治,控制並封存剩餘膳食,並在事發2小時內向藥監部門報告,同時配合開展中毒事故的相關調查。

  學生家長如發現“小餐桌”經營者有違規行為,可向藥監部門投訴舉報,藥監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