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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有兩套房中介未告知 購房者代繳了六千元個稅
2013-02-23 14:24:40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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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2月23日訊 『原房主有兩套住房,我購買需要承擔個人所得稅,可中介沒有提前告知,如果需要我代繳稅,我也許就不買了。』張女士從通河縣來到哈市購買二手房,稀裡糊涂地承擔了6000元個人所得稅。近日,張女士把此事投訴到工商部門。

  張女士家住通河縣,准備在哈市市區給兒子買一套二手房。19日上午,張女士來到哈市先鋒路某房產中介公司,看好了一套使用面積50多平方米的房子,『我交了定金,簽訂了一份購房合同。』張女士說。

  事後張女士找來一名做過房產中介的朋友,讓他看了看購房合同。『朋友說我多交了6000元個人所得稅。問我簽合同之前,中介是否提前告知原房主有兩套住房,需要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我說沒有。』張女士說。

  據房產中介業內人士介紹,二手房交易時,如果原房主有一套房產,賣方不需交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原房主有兩套以上房產,賣方需要按規定交納一定比例的個人所得稅,這個錢應該由賣方支付,但是買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這些事情,中介公司必須提前說明,否則就是欺騙購房者。

  張女士說,合同上寫著買房後由買方承擔個人所得稅,感覺遭到了房產中介的欺騙。

  經過哈市工商部門調解,中介公司同意承擔了一半個人所得稅。

  對此,哈市工商局消保處處長王緒坤表示,大部分人對二手房交易不了解,往往輕信房產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出現被房產經紀人忽悠而多交費用的情況。他提醒購房者,購買二手房時,要了解國家的相關政策,了解自己需要交付的款項,看清合同文本的每個細節。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