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3月7日訊 談及城市管理,很多執法隊員習慣用『任務重、壓力大、權力小』來形容自己以往的工作。如今,伴隨著城市管理『網格化』的全面鋪開,城管體制改革逐步實現了真正的權責對等,記者近日從市城管局獲悉,14項城市管理事權已經下放到城區各區主管區長及區城管部門。
目前,中心城區城市管理『網格化』已由『零』起步達到全面建立並正式運行,網格內已勸解處理各類問題820餘起,取得了初步效果,南四區也已基本建立。
據了解,此次下放城市管理事權共14項。其中,行政審批權5項,分別是民用建築環衛設施工程規劃審查,單位從事建築垃圾運輸許可權,拆除、遷移環衛設施許可,市區內因特殊需要飼養家禽家畜許可和臨時佔用城市道路許可等事權;行政處罰權9項,除外規劃審批後建(構)築物和設施建設跟蹤管理之外的城鄉規劃管理、除中華路等主要街路兩側及建築工地之外的城市綠化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的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集中行政的行政處罰權,違反規劃管理的建(構)築物和設施的強制拆除權,除龍沙早晚市場外的露天市場佔道費和棚亭及其他臨時佔道費的收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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