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0日訊 (吳凡 記者 岳雲雪) 8日清晨,哈爾濱交警松北大隊在樂業鎮小學門前例行檢查時,取締了一臺違法送子車,駕駛人不僅沒有駕駛送子車的資質,而且准駕車型也不符。除對駕駛人處以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外,交警部門還將對車輛所屬單位哈爾濱金銘接送學生服務有限公司作出上限2萬元的罰款。
被滯留違法送子車。吳凡 攝
新學期開學後,哈市交警部門重點加強了對校園周邊的警力部署,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時,從嚴審查送子車有無超員、駕駛資質不符等交通違法行為。8日凌晨5時許,交警松北大隊公路巡邏中隊從大隊出發,驅車45分鍾後到達樂業鎮樂業小學,摸排該校送子車是否存在超員等違法情況。6時許,校園門前陸續有送子車駛來,民警逐臺進行登記檢查。在檢查一輛黑AJ6282(黃牌)號大型送子車時,駕駛人表示未攜帶駕駛證及行駛證,可能是忘在家裡了,並表示自己的車是正規送子公司的,肯定不會存在問題。民警在清點車上人數後發現核載42人的車輛無超員現象,遂依法將車輛滯留,並將駕駛人劉志新帶回大隊做進一步審查。在核查該人駕駛檔案時,民警發現該人准駕車型為A2,只准許駕駛重型、中型全掛、半掛汽車列車及B1以下車型,而駕駛大型客車應取得A1駕駛證。
民警隨後追問該人是否取得了駕駛送子車的資質,該人坦誠還未考取。經進一步調查了解得知,駕駛人所駕車輛確屬一家名叫哈爾濱金銘接送學生服務有限公司的專業送子車公司所有,但車輛實際所有人是駕駛人劉志新。劉志新表示,車是去年年底買的,本學期纔開始拉送樂業鎮的20多名學生上下學,且已經跟送子車公司簽了協議。
隨後,交警松北大隊第一時間與哈爾濱金銘接送學生服務有限公司取得了聯系,說明相關違法情況,要求公司負責人前來接受處罰。但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法人不在單位,具體情況不清楚,等領導回來再說。隨後交警部門先行對駕駛人劉志新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2000元,駕駛證一次記滿12分的處罰,對其未取得駕駛資格駕車的行為處以3000元的上限處罰,兩項合並共處5000元罰款,並處15日拘留。目前,交警部門正在繼續追查哈爾濱金銘接送學生服務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資質的駕駛人的行為,並將依法對其處以最高2萬元罰款。
據介紹,目前交警部門正組織實施對新學期送子車及送子車駕駛人資質的排查統計工作,並在市區主乾路、校園周邊、尤其是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違法高發地段加強對送子車的臨檢,依法對超員等各類交通違法行駛按上限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