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3月11日訊 44歲的王某伙同好友趙某,趁送水泥的機會,盜取水泥330餘噸,價值13萬餘元。5日,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趙某十年,分別並處罰金5000元。
哈市阿城區王某在水泥廠做裝卸工,他利用送貨之便,每次給施工單位送水泥時,都會少卸10噸,私下賣給其他建築公司。2012年4月至7月間,王某伙同趙某,先後三十餘次共盜竊330餘噸水泥,總價值13萬餘元。2012年10月初,王某及趙某的盜竊行為被施工方發現,阿城區警方將其和趙某抓獲。
責任編輯:張雋珊
生活報3月11日訊 44歲的王某伙同好友趙某,趁送水泥的機會,盜取水泥330餘噸,價值13萬餘元。5日,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趙某十年,分別並處罰金5000元。
哈市阿城區王某在水泥廠做裝卸工,他利用送貨之便,每次給施工單位送水泥時,都會少卸10噸,私下賣給其他建築公司。2012年4月至7月間,王某伙同趙某,先後三十餘次共盜竊330餘噸水泥,總價值13萬餘元。2012年10月初,王某及趙某的盜竊行為被施工方發現,阿城區警方將其和趙某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