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3月14日訊 黑龍江省人社廳日前下發《關於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統籌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其中,扣除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比例後,單位繳費比例不足12%的,仍按12%比例轉移,轉移金額不足部分由統籌基金補足。
養老保險收繳費可按基數12%跨省轉移。(資料圖)
轉移個人賬戶分三段
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時,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計算轉移,其中“統賬結合”前的個人繳費隨同轉移。
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的,按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含利息)計算轉移,其中,個人賬戶記賬比例高於11%的,統一按個人繳費基數的11%轉移資金,個人賬戶記錄不予調整;低於11%的,按11%計算為轉移資金,並相應調整個人賬戶記錄,轉移額不足部分由統籌基金補足。2006年1月1日之後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8%記入個人帳戶的全部儲存額轉移。
機關到企業以1998年為節點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跨省直接轉入外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儲存額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規模(2006年1月1日前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之後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計算轉移。
個人原按事業單位辦法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之間的差額部分由個人補齊後再計算轉移。
新農保和企業參保可互轉
從新農保轉移到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在部隊服役期間的補助和個人繳費部分隨同轉移並分別記錄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從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新農保,個人賬戶全部轉移到新農保個人賬戶的個人繳費,軍隊單位繳費補助部分轉入新農保個人賬戶的退役養老補助。
國家正式出臺新農保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後,按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