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3月19日訊 18日,哈市消協等28個省市消協發布輪胎企業售後服務政策調查報告。報告指出,輪胎行業的售後服務多沿用行業慣例,出現消費糾紛後企業給自己生產的輪胎做鑒定,消費糾紛處於“有三包無理賠”狀態,而“使用不當”成為消費者維權的“攔路虎”。28家省市消協認為,不應讓代表行業利益的行規成為企業制定售後服務政策的主導,廠商應明示質保期服務內容,並引入第三方鑒定機構,不能讓輪胎廠家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象繼續下去。
質保期應以售出日期起計
據了解,28省市消協的調查主要針對佔乘用車輪胎90%以上市場份額的12個獨資或合資輪胎品牌,包括米其林、普利司通、固特異、錦湖、鄧祿普、韓泰、優科豪馬、馬牌、倍耐力、固鉑、佳通、東洋。
商務部發布的《輪胎經銷企業經營規范理賠要求》(以下簡稱《理賠要求》)規定,汽車輪胎理賠期限起始日期分為從生產日期開始計算和從售出日期開始計算兩種,按生產日期計算的,質保期為三年;按零售商售出日期計算的,質保期為一年。調查發現,12家輪胎生產企業中,除米其林拒絕回復外,其他11家企業中有9家的理賠期限起始日期按照生產日期計算,2家企業按照售出日期計算。
如果理賠期限按照生產日期計算,消費者能享受到的質保時間實際上等於質保期減去輪胎的庫存時間,庫存時間越長,消費者享受到的質保期就越短。對此,28家省市消協建議輪胎質保期應從產品出售日期開始計算。
理賠標准應高於行業慣例
《理賠要求》規定:“使用方在購買輪胎使用後,輪胎花紋磨耗≤2mm以內發現有質量問題時,可調換輪胎”;“使用後輪胎花紋磨耗一般超過2mm,經鑒定是輪胎制造商的責任,制造商應按花紋磨損情況有償進行理賠”。
調查發現,部分輪胎企業按照行業協會制定的《汽車輪胎理賠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理賠,該辦法規定:“使用後,如果胎面花紋磨損深度載重輪胎小於2mm、轎車輪胎小於1.6mm的,可不收磨損費調換新胎;如果花紋磨損深度超過以上標准,則制造方或銷售方可酌情收取磨損費。”普利司通等個別輪胎企業依然按照該辦法理賠。
28家省市消協認為,《管理辦法》理賠標准低於《理賠要求》,傾向於輪胎企業。在汽車三包規定及細則出臺後,輪胎行業應打破《管理辦法》這一行業慣例,提高三包期限和理賠標准。
是否質量問題應第三方檢測
作為行規的《管理辦法》列出了5類19種消費者“使用不當”情形,甚至將“存放不當”和“裝配不當”等原本可能是汽車廠商的責任也劃歸其中,明確“因使用不當引起輪胎早期損壞,並由此造成人身、財產的,制造方或銷售方不承擔責任。”由此,消費者“使用不當”成為了很多輪胎企業規避責任的“擋箭牌”。28家省市消協認為,目前由輪胎企業自己給自己鑒定的做法,導致其鑒定結果難以讓人信服,建議引入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並倡導輪胎企業放寬理賠政策。
三包憑證應明示售後服務內容
調查發現,消費者在購買輪胎時,只能了解到輪胎價格和性能,商家一般不會主動說明安全、限速和質保期等問題。米其林等個別輪胎企業只給予官方回復:“如消費者使用的米其林輪胎在使用過程中產生了問題,消費者可以撥打米其林24小時服務熱線。”當被問及理賠標准時,一些輪胎生產企業惜字如金。
28家省市消協認為,輪胎的質保期、理賠標准、使用注意事項等信息本應及時傳遞給消費者。汽車三包規定明確,“易損耗零部件的質保期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因此在三包憑證上,除了應注明三包有效期外,還應注明三包有效期起始計算時間、理賠標准、注意事項等售後服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