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2日訊 (記者 王蕊) 22日,記者從哈爾濱市防煙辦獲悉,《哈爾濱市防止二手煙草煙霧危害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2年5月31日起實施以來,哈市防煙辦共集中組織對六個城區的5849家場所進行檢查,下罰單27份,處罰金額共計9000元。下一階段,哈市防煙辦將加大監督和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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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條例》執行首日,哈爾濱市防煙辦就組織人員開展聯合檢查,促進全市場所的無煙環境創建,重點是“四有一無一勸阻”,即有禁止吸煙的管理制度、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有禁止吸煙標識、有市防煙舉報投訴電話(12320)、有配帶標識的指定監督管理人員、場所內無吸煙用具、對室內吸煙者及時有場所工作人員進行勸阻的落實。
截至目前,哈市防煙辦共對該市六個主城區組織集中檢查了5849家場所,被檢行業包括未成年人集中的室內外場所、醫療機構、娛樂、體育、公共交通工具及其售票室和等候室、網吧、旅館、餐飲業、機關等17個行業。檢查結果可以看出,有防煙標識由第一輪檢查的66.3%上昇到90%;有防煙管理制度由40.4%上昇至65%;有防煙舉報投訴電話由51.2%上昇至70%;有吸煙器具每百家由178個降到45個,現場發現吸煙人由每百家88人降到12人。
同時,哈爾濱市政府各相關防煙執法部門、機場和鐵路共設立防煙舉報電話11部,於2012年12月1日,該市防煙舉報投訴電話統一為“12320”,其他各部門的原舉報投訴電話作為受理“12320”轉介的舉報投訴電話使用。至2013年3月17日,“12320”共受理各類服務事項635話次,其中諮詢類197次(31.02%),投訴類438次( 68.98%)。其中199次的投訴類事項轉介給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餘者由市防煙辦受理。
依據《條例》,哈爾濱市各部門防煙執法人員在對場所進行檢查、指導、宣傳的同時,對不合格場所予以警告,並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合格的場所和不聽從勸阻的室內吸煙人員依法進行處罰。期間,共下發整改通知單83份,其中哈市體育局13份,市文化局46份,市食藥監局10份,市衛生局18份。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對30多家網吧給予警告。市交通局共處罰公交司機25人,處罰金額共計5000元;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分別處罰文化娛樂場所和網吧各1家,處罰金額共計4000元。
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大部分的場所能夠做到“四有一無”,但仍存在問題,如禁煙標識和防煙舉報投訴電話(12320)設置不規范,位置不醒目,不能覆蓋室內所有區域;防煙監督不到位,無佩戴標識的防煙監督員,室內隱蔽區域吸煙現象嚴重,無人勸阻;多數場所在隱蔽處擺放煙具;個別醫療單位住院處樓梯間吸煙現象嚴重。
今年冰雪期間,哈市防煙辦組織專業人員對該市120家室內公共場所240個點位開展了二手煙殘餘監測,其中,網吧PM2.5微粒濃度指數最高,達350μg/m3,其次分別為文化機構、餐飲機構、賓館、商場、教育機構、衛生機構。從監測數據分析獲悉,各公共場所的大廳與衛生間二手煙殘餘並無顯著差異,說明室內吸煙區並不能有效保護非吸煙者免受二手煙危害。
哈爾濱市防煙辦表示,在下一階段的防煙工作中,哈爾濱會將防止二手煙危害工作納入各區、各部門績效考核,並加強對二手煙草煙霧危害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加大自主開展防煙執法檢查和處罰力度,建立健全防煙工作制度和執法檢查工作規范。同時,加強該市防煙舉報投訴電話12320轉介事項的受理和反饋,接受群眾監督,推動防煙執法工作。另外,將其納入文明單位考核目標,對室內空氣二手煙殘餘監測並整改不合格單位,不得申請參加文明單位評比;已經被評為文明單位的,建議有關部門取消該單位文明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