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7日訊 3月26日,牡丹江市召開市區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啟動會,會議明確,凡在牡丹江市城區范圍內的適齡公民,都應在轄區內履行植樹義務,今年我市在加大義務植樹工作的同時,還將逐步建立義務植樹登記、考核制度,將義務植樹情況納入個人信用系統登記在冊。
根據2013年義務植樹工作方案以及今年3月1日起實施的《黑龍江省全民義務植樹條例》規定,“年滿十八周歲至六十周歲的男性適齡公民和年滿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女性適齡公民,除喪失勞動能力外,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植樹義務。年滿十一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組織地就近參加力所能及的義務植樹活動。”凡在牡丹江市城區范圍內的適齡公民都應在轄區內履行植樹義務。牡丹江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中外合資企業、民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以及個體經營者)也要參加義務植樹。
適齡公民和單位履行植樹義務可選擇七種方式:直接參加義務植樹勞動;參加整地、育苗、管護等綠化勞動;認種、認養綠地和樹木;繳納綠化費;從事綠化、生態保護義務宣傳和科普活動;從事城市街道、庭院和村屯的植樹綠化活動;省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確定的其他方式。
義務植樹後,有關部門還將對植樹情況進行質量驗收、成活率檢定等,建立義務植樹登記、考核、獎勵、統計制度,將義務植樹盡責情況逐步納入個人信用系統,對於不能按要求進行義務植樹的公民,將會直接影響其日後的信用等級。對義務植樹和綠化活動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此外,義務植樹盡責率還將納入各級政府主要領導任期造林綠化和生態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