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8日訊 “停幾分鍾就要交6元錢,甚至開車進去掉個頭也要收費。”近日,不斷有學生家長向記者反映,認為霽虹廣場停車場收費不合理。昨天,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從4月1日起,該停車場收費方式將調整。
王先生說,他的孩子在繼紅小學就讀,每天7時許送孩子時,他會將車停進霽虹廣場停車場,停車時間一般不會超過15分鍾。每次停車場管理員都會收取6元停車費。王先生要求減免,對方只說,如果覺得收費高,可以辦月卡,一個月120元。
“一般的停車場停車不超過15分鍾可以免費。早晨來的車多半是送孩子的,很快就走,還要收停車費,不合情理。”王先生說。
對此,市物價局經營性收費管理處宋處長說,近期,他們也收到多位家長反映,霽虹廣場停車場收費問題。該停車場原來分為兩種收費方式,8時至20時計時收費,15分鍾內免費;20時至次日8時計次收費,收費標准為6元/臺次。接送孩子的家長,多數在7時許進入停車場,這個時段6元/臺次,應屬合理收費。
宋處長說,為了緩解停車矛盾,物價部門與市公安交管局、停車場管理部門協調,從4月1日起,對霽虹廣場停車場收費時段進行調整,調整後19時至次日7時計次收費;7時至19時計時收費,計時收費仍然執行15分鍾內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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