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4月9日訊 發現手機有質量問題,市民打算在『3·15』時進行現場投訴,結果手機過了『三包期』,維權更難了。1日,記者從哈市工商局、哈市消協了解到,在『3·15』期間,他們受理了大量『過期』投訴,許多消費者因『死等』『3.15』錯過了最佳維權時機。
哈市李先生購買了一部手機,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信號時斷時續、按鍵失靈的情況。覺得『3.15』利於維權,李先生特地在今年3月15日來到中央大街投訴。可是在隨後處理過程中,消協工作人員發現李先生的手機已經過了『三包期』,既不能退換也不能免費維修了。
據哈市消協負責人介紹,很多消費者認為『3·15』當天投訴可以震懾商家,盡快解決問題。這就導致很多消費糾紛超過了投訴時效或商品的『三包』期限,錯過維權的最佳維權時機。對此,哈市消協提醒,消費者購物後,一定要索取購物憑證,並記住商品的『三包』期限和投訴時效,發現存在問題或者商家拖延解決,要盡快投訴,而不是非得等到『3·15』當天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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