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8日訊 日前,一款名為“快的打車”的叫車軟件已經悄然出現在哈爾濱,市民只需用智能手機下載“快的打車”,在軟件的提示下,輸入手機號碼、姓名,並選擇好打車的起終點,就可在手機上看到附近有多少輛空駛的出租車可以拉載。而附近的出租車司機通過手機上的“快的打車”軟件也可以得知附近是否有乘客候車。15日,記者體驗了這種“時髦”的打車方式。
使用“叫車軟件” 5分鍾內順利上車
15日,記者使用iphone手機下載了“快的打車”軟件,並按照提示在軟件中選擇了打車的起點和終點——南崗區林興路到龍塔,輸入姓名、手機號碼後,選擇好用車時間為10分鍾之內,此時軟件上顯示“您附近有12輛出租車哦”。接著,軟件又出現“是否願意拼車”和“打車高峰期間是否加價”兩項服務。
記者注意到,在“加價”一項中,乘客最多將在車費基礎上多支付50元的費用。隨後,在這兩項均選擇“否”,並點擊“馬上告訴周邊司機”按鈕。隨後,軟件上顯示“您的用車信息已經發送給79位司機”。不到5分鍾,軟件提示一輛車號為黑A984XX,司機姓名為劉洪明的出租車搶單成功。此時,軟件出現了對話框,記者可以和這名司機通過在線語音聯系,也可通過軟件撥打這名司機登記時預留的電話。
“你下樓了嗎?我在延興路上,馬上就到你的位置了,記住我車牌號黑A984XX。”劉師傅用軟件的語音功能與記者對話。而此時軟件地圖顯示,劉洪明的出租車正漸漸向記者所在地方靠近。“1.2公裡,4分鍾”,地圖上的數據不斷變化著,出租車距離記者所在地也越來越近,不一會,只見一輛懸掛北新公司車頂燈的出租車停在了記者身邊,正是車牌號為黑A984XX的車輛。“是你叫車吧?快上車吧。”車內的劉師傅熱情地招呼著。
“我是不是還挺快的,剛纔在延興路還有一個司機和我搶單,我眼疾手快一下就搶上了,你快給我個好評吧。”記者剛剛坐穩,劉師傅就忙不迭地說了起來。原來,不論司機違約、繞路還是服務不周,乘客都可以進行差評。相反,司機也可以對乘客作出評價。
劉師傅說,“一旦差評率達到一定程度,號碼便會被拉黑,軟件將無法再次使用。所以的哥們都挺在意乘客評價的。”打車軟件對差評的處罰為:第一次差評,賬號被停用一周;第二次差評,賬號被停用兩周;第三次差評,賬號被永久停用。
加錢能快打到車
16日,記者在南崗區林興路用智能手機打開“快的打車”軟件,確定好起終點後,選擇了加價5元,軟件立即轉到地圖,顯示“您的用車信息已經發送給74位司機”。隨後,軟件提示車號為黑ATJ3XX的崔永超師傅搶單成功。經查看,此時纔僅僅等待了30秒鍾。隨即,崔師傅給記者打來電話確認准確位置,並說馬上就過來。
兩分鍾後,崔師傅的車來了,他說,“我剛纔正在文昌橋上,得知林興路有人加了5塊錢叫車,就馬上聯系你了。”“快的司機”軟件是崔永超在新聞中看到的,並隨後自己下載到手機裡,他期盼著通過這個“新鮮物”能讓自己多賺點錢。“只要沒生意,我就會把打車軟件打開。你看,你手機那個是買家版的,只需要提供手機聯系方式就可以、我這個和你不一樣,是賣家版本,我們出租車司機不僅要提供手機號碼,還要提供從業資格證和駕駛證等證件,我纔使用這個軟件4天,每天都有人通過打車軟件叫車,但多數都是年輕人,這些人一般會在高峰期不好打車時加價,加5元、10元都是經常有的,加價肯定會比不加價更容易打到車。”
“給我看看你手機上的打車軟件是啥樣的唄?”崔永超和記者聊了起來,“你看,你這是‘快的打車’,我這個是‘快的司機’,不一樣呢。我手機下載這個軟件是免費的,使用時就是消耗流量費,還有點費電,一天大概是七八兆,但這軟件每周二給使用的司機返5元錢話費,要是接單多了,隔三差五屏幕右上角還顯示‘系統獎勵5元話費’,這也正好抵消了流量的費用。”
乘客褒貶不一
市民黃女士說,她經常打車。“快的打車”軟件使用起來很方便,不是交通高峰的時候,乘客和出租車司機通過手機軟件可以對接,在家就能打車節省時間。
采訪中,一些市民也不認同這種打車方式。市民趙先生認為,這個“快的打車”軟件,讓乘客既拼路程又拼價格不合理,他說,“比如,從香坊區公濱路打車去南崗區紅博附近,一般20元足夠,可在晚高峰,用打車軟件不加錢很難叫到車。”
出租車企業:不對“加價打車”做乾預進一步完善相關細節
作為首次給駕駛員使用“快的打車”軟件的哈爾濱龍運現代出租車公司,龍運現代交通運輸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萬曉靈告訴記者,起初發現上海、杭州等地有這種叫車軟件,公司領導覺得還挺不錯的,於是請來了杭州的“快的打車”手機技術人員為大家講解具體使用方法,感興趣的駕駛員在現場就安裝了這種軟件,目前龍運旗下已有100多名司機安裝了這款打車軟件。該軟件必須實名注冊,並輸入車號以及駕駛證等信息,且一輛車只能注冊使用一個軟件,對黑車應該會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但軟件也的確存在一些問題,黑車問題以及“加價打車”都存在一定的投訴風險以及糾紛,“‘加價打車’行為我們暫時不做乾預。下一步我們會和管理部門協商,進一步加強這款打車軟件的應用,目前該軟件還處於試運行階段,相信隨著技術的逐步完善,這些問題將會得到一定的改善。”
律師:“加價打車”應得到相關部門批准
黑龍江君明律師事務所黃月明律師稱,打車軟件屬於新生事物,不過與現行的法律和法規有些抵觸。第一,不應該損害消費者平等交易的權利,打車軟件的宗旨在於節省出租車資源,便利交通。第二,交通屬於公共服務行業,“加價打車”收費應該得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批准,纔能確定是否可以收費。第三,“加價”不應該是司機與乘客之間的協商,應該遵守公共領域方面的收費標准。而容易讓司機只挑出價高的乘客拉載,這對於用傳統方式打車的消費者來說,顯然會增加他們打車的難度,也增加了行業監管的難度。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對打車軟件進行評估,並盡快加以完善,使其成為緩解城市出行難的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