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8日訊 (記者 張強) 哈市呼蘭區的一家開發公司和建築商發生工程造價糾紛,導致工程停工、住戶無法回遷,擔任“裁判”的呼蘭區建設局去年向開發公司收取了20萬元的“審計費”,委托一家不具備審計功能的諮詢公司來評估工程造價,但直至今日該企業也沒有拿到諮詢公司的收費單據,20萬的“審計費”去向不明。
呼蘭區建設局收取開發商20萬元審計費收據。東北網記者 張強 攝
黑龍江省臺胞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瑞哲向東北網反映,2009年他的公司與建築商發生了經濟糾紛後,工程幾次停工,延長了小區居民回遷時間。“原因就是建築商說我給的工程款不夠,所以就停止建設了。而我公司認為撥付的工程款不但夠,還超額撥付了,雙方矛盾就此產生。”高瑞哲說,2012年春季,哈爾濱市呼蘭區建設局介入此事,但雙方各執一詞,商談無果。“於是建設局讓我出20萬元錢,找工程造價鑒定公司審計,以確定到底誰有理。”2012年七、八月份,建設局分兩次收取了開發商20萬元,並以建設局的名義開具了兩張款項均是“審計費”的收據。高瑞哲說,事後他纔知道,呼蘭區建設局找的鑒定公司並不具備工程鑒定、審計資質,找的只是一家諮詢公司,之後出具了諮詢報告。
18日,記者來到哈爾濱市呼蘭區建設局采訪此事。據局長於科介紹,這個樓盤是在2009年開發建設的,在工程尚未完工時停工。原因是建築商稱開發商給的工程款不夠,不能繼續施工;開發商則稱工程款已經超額撥付,不能再給錢。雙方發生糾紛後,嚴重影響了住戶回遷,導致上訪事件不斷。
呼蘭區建設局工會主席孫寶林說,呼蘭區政府責成建設局處理這件事,在開發商和建築商互不信任的情況下,為了弄清事實,2012年7月、8月,建設局分兩次收了開發商20萬元錢,這也是雙方都同意的事。“審計費”是筆誤,其實就是諮詢費。孫寶林承認,這件事不是建設局應該管的事,但當時也沒有別的辦法。而且20萬元錢已經給諮詢公司了。
高瑞哲則質疑,呼蘭區建設局本無權處理此類糾紛,更不應委托無審計資質的公司來審計,即使是為了解決問題而收諮詢費,建設局也應反饋給他諮詢公司的正規收費票據,長達8個月的時間得不到答復,高達20萬元的“審計費”哪去了?
采訪中當記者提出要看票據時,孫寶林表示,20萬元“諮詢費”票據目前還沒有,會盡快讓諮詢公司開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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