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2日訊 (記者 王蕊) 記者22日從省招考辦獲悉,自今年起我省對現行高考招生有關政策進行漸進式調整,省招委會決定,2013年起,我省由估分填報志願調整為出分填報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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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要求,借鑒外省改革經驗,在廣泛論證基礎上,我省將加強高考計劃和批次管理,優選考生志願填報辦法,優化高考投檔方式,對地方性高考照顧政策和外語聽力考試做相應調整。2014年起,實行平行志願投檔;2015年起,高考外語聽力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提供給院校作為參考。2015年起,取消省屬高校“俄語考生”照顧政策。同時,為確保政策調整新規和錄取規則對接,對僅適用於省屬高校的地方性照顧政策做進一步清理規范。
省招考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多年來,我省高考招生工作平穩實施,到2012年,全國大多數省市都已實行了出分填報志願和平行志願投檔,今年起,我省高考招生政策作出調整,其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設身處地為家長和考生著想,尊重廣大家長和考生的意願,為學生的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全省各級各類教育考試部門和學校還將圍繞高考招生新政策為廣大考生和家長提供宣傳諮詢服務。
【名詞解釋】
一、出分填報志願
就是在公布了高考成績、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及各段線上考生人數的基礎上,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志願的方式。
實行出分填報志願順應社情民意,能夠更大程度地保護考生權益。我省社會各界對出分填報志願的要求越來越強烈,多數學校和學生都歡迎出分後再填報志願;每年“兩會”都有代表、委員提案建議,呼吁實行出分報志願。出分報志願能夠克服不知分數、不知位次、不知錄取線情況下填報志願的盲目性,有效解決因為估分不准帶來的報考失誤問題。
二、平行志願投檔
就是在錄取批次中,考生可填報若乾個平行的學校志願,錄取時,將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A、B、C、D等N個平行志願,如果符合A志願,則被錄取,如果分數不夠,則繼續檢索B志願,依次類推。
平行志願投檔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提高了考生志願填報的選擇范圍和機會,錄取結果使考生各安其位、各得其所,降低了考生填報志願落空的風險。平行志願一般按照足額比例劃定院校投檔分數線,同一批次一次性投檔,改變了以往分幾個志願、幾個時間段投檔的方式,一次性完成院校批次錄取計劃,極大壓縮了人為操作空間,能夠有效規避招生中的“暗箱操作”,有利於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