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8日訊 近日,記者從大慶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獲悉,我省《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經出臺,想繼續加工一次性消毒餐具的企業要有“許可證”纔行,無證的將被依法取締。
工作人員介紹,大慶市對一次性消毒餐具加工企業,一直實行的是備案登記,衛生部門對其監管以指導、規范整改為主,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沒有處罰權。《黑龍家省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管理辦法》(試行)出臺後,衛生部門對消毒餐具企業的監管將徹底告別空白。
據了解,想“辦證”的企業,在工廠選址上必須符合三點要求,生產場所應當距離露天垃圾場、糞坑、污水池、非水衝式廁所等可能污染餐飲具的有害場所污染源三十米以上,不能建在居民樓內,總面積不能小於二百平方米;具備滿足消毒與滅菌工作所需的環境,無積水、無雜草、無蚊蠅孳生地、無露天堆放垃圾,環境清潔;廠區環境整潔。非綠化的地面、路面采用混凝土、瀝青及其他硬質材料鋪設,平坦無積水。
在加工環節中,要有回收粗洗、清洗消毒、包裝、成品儲存的工藝流程設置。
工藝流程分為回收粗洗、清洗消毒、包裝、分裝,應當按工序先後順序合理銜接,人流物流分開,不得存在逆向或交叉。清洗、消毒過程中,必須采用清洗、消毒、烘乾為一體的機械設備,禁止采用手工操作。餐飲包裝上要標注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名稱、許可證號、地址、聯系電話、消毒日期及保質期限等內容。另外,企業要對每批次已消毒的各類餐飲具進行出廠檢驗,並有記錄保存一年。
工作人員說,對申請辦理“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許可證”的企業,執法人員會依照《辦法》中要求逐項進行核對,對符合要求的給予“發證”。對未取得“許可證”還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執法人員將給予取締,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取得了“許可證”但是經營活動不符合衛生規范要求的,將給予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目前,許可證樣本正在制作當中,預計5月中旬左右確定樣本樣式,我市各級衛生監督所屆時將集中為企業辦證。另據了解,日前,市衛生監督所就《辦法》中的法律條款,正在對市縣兩級衛生執法人員進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