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3日訊 “五一”小長假期間旅游、商場、餐飲、網絡消費均迎來消費高峰,記者從齊齊哈爾市消協了解到,由於缺少維權意識,一些消費者掉入不良商販挖好的陷阱後悔不迭。市消協以案說法,告知市民如何避開陷阱。
案例一:4月29日,褚明山與回齊的同學到一家特色麻辣燙聚會,5個人都喝得醉醺醺。褚明山第二天纔發現自己點的菜明明不足300元,而且自己帶的酒,飯費卻花了400多元,幸好有席間留影為證,纔與老板理論清楚菜品數量,最後纔找回了110元。
應對辦法:無論節日還是平日裡,消費者外出就餐時要到證照齊全,信譽好飯店,無證餐飲或攤檔盡量不要去,要明確飯店的飯菜質量和價格標准,防止飯店的強制消費。別忘了要查驗賬單,索要發票,以確保權益不受侵害。
案例二:4月26日,宅女馮琳被節前各種促銷吸引,過足了網購癮,結果購來的餐券,節日期間消費卻限制座位及菜品,喜歡的衣服說三天到,結果節日過完了也沒收到。4月29日,家庭主婦閆曉曉以市場價一半的價格給兒子、外甥們網購了大包薯片,還有海苔、糖果等小食品。結果“五一”期間,孩子們吃得直瀉肚,仔細一看,纔發現食品的包裝特別舊,有的都過期三個多月了,因自己沒仔細查收只能自認倒霉,總不能因為幾十塊錢到山東網店去打官司吧。
應對辦法:面對商家各種打折促銷首先要冷靜,即使是實際需要的也要貨比三家;在選擇網絡和電視購物時,一定要選擇規模大、信譽好的網站,要從自己的實際需要出發,克服低價誘惑,事先與客服協商,並保存好相關的證據。尤其是在購買食品時,一定要查看質量安全標志,也就是QS認證標志,要選擇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志齊全,包裝完好的食品,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者不新鮮的食物;要特別注意肉類產品的食用安全,在購買時,要查看是否有有效的檢疫合格證明。
案例三:4月21日,馬堯帶四個女孩去北京、四川等地旅游,馬堯按每人一份交夠了團費,可是每每都因為旅游團裡女性少,五個人裡總有一個要單睡一間房,而多收一個人的宿費,馬堯覺得不是旅游團失職未預算好,就是故意欺詐,但旅游團卻拿出自擬的合同說事兒,馬堯遭遇霸王合同卻無計可施。
應對辦法:出游的消費者在選擇旅行社時,要詳細弄清旅行社資質,在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上的條款,在合同中一定要標明出游的行程、路線、景點、食宿安排等。在旅游中,要謹防購物陷阱,購物後要主動索取購物憑證,發現旅游服務問題時,要及時向當地旅游部門、工商部門和消協舉報、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