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8日訊 本是一個單位工作的同事,交情良好。當張某稱能解決其女兒工作後,哈市王女士將6萬元交到張某手中。但是,一年多過去,“好事”仍無著落,張某還有反悔之意,王女士這纔發覺被騙。為了留存證據,王女士向張某打電話時錄了音。近日,道外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廳認為,王女士提供的電話錄音可作為視聽資料證據,張某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好同事”幫辦工作騙走6萬
王女士和張某是同一所大學的同事,兩人經常湊到一起嘮家常。2012年3月,王女士對張某說,女兒要是能進入這所大學工作就好了。沒想到張某稱自己的二叔是這所學校領導,自己就是通過關系進來的。王女士喜出望外,求張某幫忙,願把所有的積蓄都拿出來。
第二天,張某說其二叔已經同意,但需要6萬元。王女士表示,手頭只有4.2萬元,剩下的等事辦好了再給。但過了3個月,一直沒動靜,張某稱還差1.8萬元,人家不給辦。無奈之下,王女士借了1.8萬元給了張某。沒想到,一年後張某竟有不承認收錢的意思,而學校新招了一批老師後,王女士纔發覺上了當。
受害者電話錄音取得證據
王女士想要回6萬元錢,但張某一會兒說正在辦,一會兒又說錢都送人情了。王女士想到還沒有證據,便撥通了張某的電話,按下錄音鍵。電話中,張某承認自己從王女士處拿了6萬元錢。得到錄音,王女士報了案。後經警方核實,張某沒有當校領導的“二叔”,而6萬元早被揮霍。
法庭上,張某拒不承認收了王女士6萬元,稱只拿了5000元的飯錢,當王女士拿出電話錄音時,他纔坦白。據張某稱,自己沈迷賭博,想先騙點錢,等撈回本就還,沒想到一年來不但輸光了6萬元,還搭上了所有積蓄和一棟30平方米的房子。因身家都已輸光,張某再無能力償還王女士一分錢。最終張某被法院以詐騙罪判決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5000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