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9日訊 8日,交警部門繼續對汽車“亂鳴笛”行為進行集中整治,查處相關違法車輛500餘臺。同時,在全市30處LED交通提示板發布了“駕車請勿鳴笛城市需要寧靜”等溫馨提示語。交警表示,在無燈、無人看管路口、高速超車、危險時刻等5種情況下,可以“按喇叭”。
市民吐槽:最煩夜間亂鳴笛
昨天上午,記者隨交警來到道裡區尚志大街附近,發現此處亂鳴笛情況較多。10時25分,在尚志大街上一臺牌號為黑A30B87的轎車因右轉彎未避讓行人且鳴笛被交警查處,被合並罰款250元。據執勤民警介紹,半小時的時間裡已有5車被罰,至少20餘臺車逃脫。如果民警不站在違法車輛附近,很難准確辨認違法車輛。一些駕駛人因此產生僥幸心理,逐漸養成此類陋習。
記者當街隨即采訪了部分市民,對“亂鳴笛”行為,許多市民表示“夜間亂鳴笛最令他們討厭”。另外,市民還對在遇堵車時或擁堵路口時持續鳴笛現象;對老、弱、病、殘、孕亂鳴笛;在醫院、居民區、學校、隧道、車庫附近亂鳴笛;遇到動物瘋狂鳴笛;重型車輛在城區內肆意使用高音喇叭(特指汽笛);鳴笛催促前方車輛提高車速或快速通過人行道等“亂鳴笛”表示煩感。
交警說:這麼做可替代鳴笛
因亂鳴笛被查處的駕駛人也說出了自己的“苦衷”:“按喇叭”有時也是因為遭遇他人交通違法。交警對此表示,如發現亂鳴笛是因為他人交通違法導致,核實後雙方都要處罰。交警提示,遇到交通違法,不一定非要鳴笛,也可以這樣做:
——遭遇他車不打轉向或強行變道。正確做法: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發現他車有強行變道苗頭,第一時間減速讓行,不要爭道搶行或是順勢變道。避免鳴笛分心。
——遭遇前車違停。正確做法:耐心等候,或者少量次數地開關遠光燈提示對方。避免因臨時變道影響其他車道的正常通行。
——遭遇行人或非機動車亂穿馬路。正確做法:減速慢行、停車避讓,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過。避免突然鳴笛,導致對方意外改變行進線路、發生事故。
——遇其他車輛起車、行車緩慢或新手司機佔用快車道或急剎車。正確做法:建議耐心等候,等到條件允許時,可選擇超車。
提示 5種情況可鳴笛
1.非禁止鳴笛區域的無信號、無人看管路口建議使用喇叭提示,最多三聲即可。
2.山路、彎道、死角(無輔助鏡的路口)建議使用喇叭提示,最多三聲即可。
3.高速超車時配合燈光使用喇叭提示旁邊車道車輛。
4.提示道路上出現問題車輛(輪胎氣壓不足、嚴重跑偏、車門未關嚴等等)時,建議先使用燈光對其進行提示,如果無效果再對其進行喇叭提示,最好在停止狀態下告知對方車輛。
5.遇對方倒車或其他緊急特殊情況時,如不鳴笛可能導致交通事故發生。應掌握好鳴笛時機並持續鳴笛,避免對方因受驚導致操作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