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立健全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績效考核體系的基礎上,嫩江縣堅持『四結合』,穩步推進績效考核工作的順利開展。
堅持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相結合。嫩江縣績效考核指標的設定力求准確反映省、市對縣的考核內容,全縣重點項目、惠民實事、十大績效工程、中心工作以及部門重點工作等方面全部納入考核范圍,在考核內容上力求體現全面性;在盡量量化的基礎上,繼續促進考核程序的簡單化,操作方法的簡便化,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考核程序體現可操作性。
堅持動態跟蹤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嫩江縣改變多年年終一次性考核方式,堅持動態跟蹤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由考核責任部門對被考核單位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全程跟蹤、督查。對縣委、縣政府決策的重大部署,按月、分季重點督查,年終集中人員進行全程驗收。
堅持『公眾參與』與『民主決策』相結合。嫩江縣把『為民造福』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公眾滿意度測評列入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以民意和公論來檢驗工作政績。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精心組織設計調查問卷和民主測評票,參加測評主體有處級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鄉鎮街道代表以及民營代表,相應提高公眾滿意度測評的權重分數,實現績效考核的民主化。
堅持『顯績』與『潛績』考核相結合。『顯績』反映發展勢頭,『潛績』代表發展後勁的傾向。嫩江縣按照求真務實的要求,積極探索顯績考核與潛績考核相結合的考核方法。通過細化、量化潛性政績的考核指標,例如衛生、社會治安、生活環境、人力資源等潛性政績實現顯現化;堅持做到在考核中分析被考核對象為今後的工作打下了哪些基礎,積蓄了多大後勁,消化了多少包袱,解決了什麼遺留問題,是否有責任意識和長遠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