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3日訊 白天正規收費的停車場,夜間卻出了問題。同樣是在露天停車場停車一次,費用卻相差好幾倍,而且高於政府定價,有的還不給發票。近日,哈報新聞熱線接到讀者的反映後,對停車場夜間收費情況進行走訪調查,發現個別停車場存在違規收費、不給發票或者無正規發票等問題,還有的停車場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停車費可以討價還價
根據市物價部門規定,每天晚8時到次日早8時,在我市露天及橋下的停車場,收費標准為每臺次6元。調查中記者看到,個別停車場的收費卻高於這個標准幾倍,而且由政府定價的停車場收費還能討價還價。
4月30日20時許,記者的汽車駛入河潤街上二環橋下一停車場。收費員上前收費,表示車在這裡停到第二天早8時收費20元,停一會兒也是這個價錢,過了早8時需另收費用。20時30分,在新陽路安發橋下的停車場,收費的男子表示停車一整夜或一會兒都收費15元。5月2日21時許,在一曼街142號門前的停車場,收費的黑衣女子說停一整晚收費30元。記者表示太貴,女子說25元也行。當看到記者嫌貴,開車要離開時。女子趕緊改口:“20元也行。”
票據能不能報銷不好說
有的停車場不僅超出規定標准收費,還沒有正規發票或者沒有發票。
5月1日20時45分,在公濱路立交橋下的一家停車場。管理員表示,整夜或停一會兒都收費10元。當問及可否開發票時,他撇了撇嘴:“從來沒人要過發票,所以都不開。”在相鄰的另一停車場,收費的男子表示按次收費10元。當索要發票時,他拿著一沓綠色的票據說:“我們只有這種消費憑證,能不能報銷不好說。”21時,在南直路875號對面的一處停車場,一名黑衣男子說這裡停車按次收費10元。要發票時,他表示:“就算有也不是正規的,拿回去也不能報銷。”
未辦手續圈地收“買路錢”
讀者反映,有的夜間停車場未辦理相關手續。根據線索,5月1日,記者來到松柏街,看到百餘平方米的人行步道被圍欄圈起,裡面停放了數十臺各式車輛。記者駕車駛進圍欄,一男一女走來說:“這兒停車每次收費5元。”問及是否可以開發票報銷時,男子說,5元開不了發票。記者問多少錢可以開發票時,他不耐煩地說:“多少錢都開不了,我們這壓根就沒有發票。”5月2日20時,記者來到經緯街與友誼路交口處的停車場,兩名男子表示在這裡停車每車次收費5元,停一夜也是這個價格。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松柏街停車場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經緯街與友誼路交口處的停車場,相關審批手續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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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正規發票
可拒付停車費
我市關於停車場收費的相關規定
按照政府相關文件規定,我市居民區附近的夜間停車場按次停泊收取5元/臺次,普通露天停車場為6元/臺次,橋下停車場為6元/臺次。
根據《哈爾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停車場管理者收取停車服務費,應當使用由市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公共停車場經營者不按規定開具稅務發票的,停車者有權拒付停車費。
市地方稅務局網站公布:停車場統一使用價格為1、2、5、10元的通用定額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