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3日訊 根據我市出臺的扶持政策,市民於先生到街道辦事處辦理小額免抵押擔保貸款時,被告知不知道有這項政策,無法辦理。難道政府的這項優惠政策發生改變了嗎?
日前,於先生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技能鑒定培訓中心時,指導教師告訴他們,根據《哈爾濱市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試行)》,參加培訓合格的人員中,下崗人員開辦企業半年以上,並有納稅記錄,就可以憑下崗證和培訓合格證書到企業所在地的政府相關部門,申請3萬元以內小額免抵押擔保貸款。
日前,符合條件的於先生到街道辦事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站申請辦理3萬元免抵押擔保小額貸款時,工作人員卻告知,他們不知道有這項政策,不能辦理相關手續。於先生找到區勞動保障局和財政局諮詢,工作人員均表示不知道有這項政策。
於先生又找到市相關部門。在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哈爾濱市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符合條件的市民可辦理3萬元以內小額免抵押擔保貸款。該中心只負責大額貸款,這種小額貸款由各區負責。在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制定的3萬元以內免抵押擔保小額貸款政策是為扶持特定群體再創業,在全市范圍內都應該執行,目前政策未發生改變。
十類人員可享小額免抵押擔保貸款
根據《哈爾濱市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五條規定,下列人員在政府相關部門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無需提供反擔保,也就是無需抵押擔保。其中符合前三項者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符合後七項者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萬元。(一)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二)全國“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獲得者、全國農村婦女“雙學雙比”女能手;(三)“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獲得者、全國農村青年“致富帶頭人”;(四)省、市級勞動模范;(五)具有哈爾濱市民政局出具證明的烈士家屬(直系三代以內);(六)市級以上技術(技能)比賽前三名;(七)勇敢市民稱號獲得者;(八)具有國家人事部門頒發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且從事經營項目與其專業相關;(九)由信用社區推薦或參加創業培訓完成創業計劃書並取得合格證書的創業人員;(十)符合市政府規定的困難人員條件的困難群體家庭成員互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