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5月15日訊 省環保廳近日出臺文件要求各市(地)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的運行管理,規范整理檔案材料,詳實匯總年度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工作。尤其是已建成投運或試運行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控設施必須於7月31日前完成驗收並與省自動監控平臺聯網。
據了解,目前,我省各市(地)污染源自動監控中心與環境保護部自動監控中心聯網率為100%。各市(地)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與環境保護部自動監控平臺平均穩定聯通率為95.8%。省環保廳要求,各市(地)對未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或未安裝氨氮、氮氧化物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要盡快完成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聯網、驗收工作。尤其是城鎮污水處理廠,目前我省列入2013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污水處理廠中,尚有36家已投運或試運行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未與省廳聯網或傳輸的數據異常。省環保廳要求,已建成投運或試運行的城鎮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控設施必須於2013年7月31日前完成驗收並與省自動監控平臺聯網。對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安裝、聯網、驗收任務的市(地)予以通報批評,並扣減污染源監控中心運行補助費。
省環保廳要求各市(地)加大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驗收工作力度,對自動監控設備長期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加大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現場監督檢查力度,加大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不正常運行自動監控設施、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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