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6日訊 (記者 岳雲雪) 5月16日,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黑龍江省公安機關優化發展環境四十條措施》(以下簡稱《四十條措施》)。《四十條措施》在八個方面改進了公安機關服務管理工作,針對公安行政管理、擴大警務公開、優化服務方式提出一系列更加便民、利民、利企、利商、利游、利開放的新舉措。
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東北網記者 岳雲雪 攝
放寬落戶政策縮短辦證時間
放寬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一是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上(提前退休、體弱多病可不受年齡限制);二是不受戶籍所在地是否還有其他子女限制。
放寬畢業生落戶政策。已將戶口落在就業地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因工作變動離開就業地,但超過教育主管部門改派期限無法辦理改派手續的,可將戶口遷回原籍戶口所在地。持遷移證(落戶地址非原籍)未落戶畢業生也可按此規定辦理。
放寬城郊失地農民“農轉非”落戶政策。凡城郊失地農民,只要本人申請,憑鄉鎮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征地證明,即可辦理“農轉非”手續。
提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效率。首次申辦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證時限由60天縮短為30個工作日。
優化節假日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業務。在春節、國慶節等長假期間,全省戶籍管理窗口確定一天為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受理日,方便外出務工經商群眾返鄉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業務。
改進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查詢方式。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制證中心推出手機短信、互聯網郵箱查詢業務。超過領證時限未領到證的,可通過發送短信、登陸郵箱查詢。在省內新聞媒體和“龍警網”公布全省縣級公安機關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查詢電話,接受群眾查詢和監督。
改進戶口注銷業務。公民在法定休息日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的,可由值班民警先行受理,並出具相關證明,待戶籍民警上班後再行辦理。
優化省公安廳人口數據核查受理與服務中心功能。開闢居民身份證信息核查與數據上報、更正“綠色通道”,對有以下特殊需求急需辦理的,工作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7個工作日:1、近期需要報考上學的;2、辦理醫保、社保業務的;3、辦理銀行貸款、存取款業務的;4、辦理出入境業務的;5、辦理戶口遷移業務的;6、辦理暫住證業務的;7、其他急需在短時間內提供居民身份證信息核查、數據上報和更正服務的。
定期深入學校重點時段巡邏
深化護校安園工作。定期深入學校、醫院了解治安防范需求,協助學校、醫院完善治安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在學生上、下學及早、晚自習等重點時段加大巡邏力度,及時打擊侵害學生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優化大型活動安保工作。對各類經貿、文化、體育等大型活動,主動上門指導主辦部門制定和完善安保方案,協助培訓參加安保工作人員,並派出警力監督指導現場安全保衛工作。
出入境更暢通網上辦理手續
縮短出入境證件受理、審批簽發及證件制作時限。其中:因私電子普通護照由11個工作日內縮短為10個工作日內;往來港澳通行證由15個工作日內縮短為10個工作日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由15個工作日內縮短為5個工作日內;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簽注由10個工作日內縮短為5個工作日內;市地級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實行自助受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簽注的,由10個工作日內縮短為2個工作日內。
便利省內流動人口辦理出入境證件。自2013年6月1日起,在全省市地級城市和綏芬河市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的本省居民,可就近到居住地所屬市地及綏芬河市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因私電子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上述城市的本市戶籍居民,其非本市戶籍的60周歲以上父母或未滿16周歲子女,能夠提供有效親屬關系證明的,可就近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
暢通出入境證件發證渠道。申請人可自主選擇出入境證件發證方式;因特殊原因和緊急情況,申請人可到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制證中心直接領取出入境證件。
增加“龍警網”辦證大廳出入境服務功能。申請人可通過“龍警網”出入境證件服務欄目自助查詢證件辦理進展情況。自2013年7月1日起,在“龍警網”開通我省申請人辦理出入境證件預約受理及預申請服務,公布全省公安出入境窗口諮詢監督電話。
優化節假日辦理出入境證件業務。在春節、國慶節等長假期間,全省出入境窗口為外地回鄉申請人提供兩日“綠色通道”服務。
快速辦理通關病人優先驗放
加快出入境旅客驗放速度。確保旅客快速通關,保證95%以上的旅客口岸等候辦理邊防檢查手續時間不超過25分鍾。
推行旅游團組出入境網上報檢。結合全國公安邊防機關網上辦事大廳開發推廣進程,適時推行出入境旅游團組網上報檢工作,提高團組通關速度,縮短口岸候檢時間。
實行重病人員和鮮活產品口岸優先驗放。在陸地口岸開通“綠色通道”,優先驗放出入境重病人員和載有易腐貨物車輛,實現快速通關。
提供邊防檢查電話諮詢服務。各邊防檢查站在口岸執勤現場公布諮詢電話,隨時受理出入境旅客、涉外企業等服務對象有關出入境邊防檢查手續辦理的業務諮詢。
建立重大經貿活動通關服務保障機制。在“哈洽會”等重大經貿活動期間,開設會議或活動“專用通道”,開通邊檢服務熱線,為參會代表通關提供便捷服務。
跟進服務對外開放重大項目建設。在中俄原油管道建設、黑瞎子島中俄合作示范區建設、界河大橋以及浮箱固冰通道建設等重大項目上,主動跟進邊防服務措施,推動對俄合作項目建設順利實施。
縮短消防驗收時限 開通96119投訴電話
完善窗口服務制度。公開消防行政審批項目事項、范圍、依據、條件、程序、時限和結果,公布舉報投訴電話、信箱。發放消防行政審批項目服務聯系卡,公開聯系電話、便民網站和電子郵箱,在提供窗口受理、送達服務的同時,增加網上登記、電話預約服務。
主動服務重大項目建設。對“八大經濟區”建設項目、對俄經貿合作建設項目以及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積極主動與發改等部門溝通項目計劃和信息,結合當地年度建設安排,主動聯系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辦理土地、環評、規劃等階段即先期介入,做好項目消防技術方案論證指導、施工消防質量監督、消防系統功能和性能驗收等全過程跟蹤服務。
縮短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專家評審、開業前安全檢查辦理時限。其中:自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至出具書面審核意見,由20個工作日內縮短為15個工作日內;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至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由20個工作日內縮短為15個工作日內;省級公安消防部門自收到各地公安消防部門報送的組織專家評審申請資料之日起,至會同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召開專家評審會,由30個工作日內縮短為20個工作日內;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至進行檢查、做出決定並送達申請人,由13個工作日內縮短為7個工作日內。
開通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電話。公開受理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舉報投訴案件。對安全疏散方面的舉報、投訴,24小時內進行核查;對其他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進行核查,並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投訴人,由3個工作日內縮短為2個工作日內。
車輛管理大提速 遺失證件1日補發
優化校車管理服務。對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申請校車使用許可的,在收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送來的征求意見材料並審查合格後,1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交驗機動車。
車輛管理所七日內服務事項:1、辦理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最高准駕車型的,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機動車駕駛人辦理降級換證手續;2、對增加准駕車型的駕駛人在實習期內記滿12分,由計算機管理系統自動注銷增加准駕車型的,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機動車駕駛人辦理換證手續;3、對增加准駕車型為A1、A2、A3、B1和B2的駕駛證,因在延長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由計算機管理系統自動注銷增加准駕車型的,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機動車駕駛人辦理換證手續;4、對新取得准駕車型為A1、A2、A3、B1和B2駕駛證的駕駛人實習期結束後,在7個工作日內通知其參加教育考試。
車輛管理所一日內服務事項:1、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後1個工作日內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2、辦理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業務時,在申請人考試合格後參加領證宣誓儀式當日核發機動車駕駛證;3、辦理恢復駕駛資格業務時,在申請人考試合格後1個工作日內制作並核發機動車駕駛證;4、對遺失機動車駕駛證且符合補發規定的,在1個工作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5、對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的,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重新核發行駛證;6、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補發、換發機動車登記證書;7、機動車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補發。
車輛管理所限時服務事項。申請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核發有效期為30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參加學習後,在20個工作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後,在10個工作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改進機動車及駕駛人管理告知服務。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最高准駕車型降級換證業務的,於注銷前30個工作日內通過信函、手機短信等方式告知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強制報廢期滿兩個月前,或者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後兩個月內,通過信函、手機短信或者向社會公告等方式告知機動車所有人。
改進交通違法查詢處理方式。對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當事人可以在全省范圍內自行選擇違法行為發生地或機動車登記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在龍江交警網設立“網上車管所”,可隨時查閱機動車駕駛證和機動車登記有關規定,查詢駕駛證使用狀態、交通違法及記分等情況,繳納交通違法罰款,下載有關表格。
改進異地營運服務。對在異地從事營運的駕駛人和貨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直接向營運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備案登記。對備案登記一年以上的,營運地車輛管理所可直接辦理機動車檢驗和駕駛證審驗業務,無須辦理異地委托手續。
重點企業分包提高周邊見警率
建立警企平安共建平臺。對重點企業落實轄區領導分包、定期走訪和掛牌保護等措施,主動協助有關部門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協助重點單位排查治安隱患、落實防范制度、開展員工安全教育、開展處置突發事件演練。
全力維護企業及其周邊秩序。采取主動服務、提供預警、指導防范、法律諮詢等措施,防止重點企業受到非法侵害;適時開展工業園區、新投資投產項目、大型建築工地等周邊治安秩序專項治理整頓行動,嚴厲打擊乾擾破壞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違法犯罪行為;在重點企業周邊設置必巡線、必巡點,提高企業周邊見警率;對發生在重點項目企業的事件,要快速反應、妥善處置,嚴防事態擴大。
慎重處理涉企案件。對全省主導產業和支柱產業,最大限度地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依法辦案前提下,嚴格執行涉企刑事案件的執法規定,嚴格依法使用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執法辦案給企業合法經營造成乾擾與破壞。
12110短信報警服務方便聾啞人
推行刑事案件執法公開。公開刑事案件執法權限及辦案流程,嚴格落實受案回告、破案告知、刑事案件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及刑事犯罪情況公告制度。
推行監所管理公開。看守所公布對外聯絡電話,在接待大廳放置宣傳單,公布服務承諾和預約方式、流程,及時進行登記、回復和安排相關提審、會見工作。有條件的看守所在互聯網上公布服務承諾和預約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來所辦事人員。
優化110報警服務。在全省推行12110短信報警求助服務,方便聾啞人或其他群眾在特殊情況下報警求助。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在縣級以上城市推行路燈杆編號標識,為報警群眾尤其是外來不熟悉路況人員以及外地路過報警人員提供快速高效服務。建立110回訪機制,定期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對群眾報警隨機回訪,接受群眾對110報警服務的評議和監督。
及時發布警務信息。充分利用“龍警網”、公安微博群、微信、手機短信等方便快捷的傳播方式,及時發布警務資訊和預警信息。
完善勘查鑒定服務。對接報的非公訴及疑似非正常死亡、工傷事故、自然災害等案(事)件,做到不遲檢、不錯檢、不漏檢,確保現場必須勘查、鑒定必須准確、質量必須保證。縮短檢驗鑒定時限,將一般案件鑒定時限縮短為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