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20日訊 2012年3月至8月,哈市公安部門與銀行聯手,集中處理、打擊了一批惡意透支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行為。近期,道外區人民法院集中審理了一批惡意透支信用卡的案件,法官表示,很多人以為透支信用卡,欠銀行錢最多損失點信譽,而直到警方介入纔知道事態嚴重。法官提醒,據我國刑法規定,惡意透支1萬元,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持卡人將被刑拘,並追究刑事責任。
做生意缺周轉資金透支2萬
2011年末,哈市吳桂香開了家倉買,因資金周轉不開,辦了張信用卡透支2萬餘元,並在呼蘭、道外透支消費20多次。2012年3月,銀行多次電話催繳,吳桂香都進行推脫。2012年8月,警方將其刑事拘留。吳桂香這纔將拖欠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滯納金共計2萬餘元交還銀行。
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桂香涉嫌信用卡詐騙,判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處罰金2萬元。
買家具缺錢超前消費3萬
2012年3月,哈市楊博超夫婦新婚,買了一套高檔沙發,為此楊博超透支信用卡2.9萬餘元,當時約定由女方還上。婚後3月,銀行催款,妻子卻把此事忘了。當年10月末,在多次催繳無效後,公安機關將楊博超抓獲,這時妻子纔趕緊籌錢還清了欠款。
法院審理認為,楊博超信用卡詐騙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假身份辦卡
套現10萬消費百餘次
2011年4月,哈市趙振強未經其父同意,用父親的名字編造了某大學教授的假身份,辦了一張白金信用卡。一年裡,他先後透支消費百餘次,到2012年5月,欠款達9.8萬元。趙振強心存僥幸,以為換個手機號能躲開銀行催繳。3個月後,銀行發現趙振強使用虛假身份辦卡,便向公安機關報案。被拘留後方知嚴重的趙振強在被捕後第二天,將拖欠的本金、利息和滯納金共10萬餘元交還銀行。
2013年5月2日,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振強違背他人意願,使用虛假身份騙領信用卡,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3萬元。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