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23日訊 22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隨著今年4月中旬哈市政府加強和改進街道辦事處工作新政的推行,街道辦將不再代征個人房屋租賃稅。對此,哈市地稅局表示,個人房屋租賃稅費由各轄區稅務所負責征收,而哈市房屋租賃稅征收標准也有新調整。從本年度初開始,哈市房屋月租金在2萬元以下的租房戶將不再繳納房屋租賃稅,而達到起征點的則按房屋月租金的12%征收。按目前哈市經濟水平來看,大多數市民出租房屋將不用繳納此項稅費。
街道辦不再代征“租房稅”
20日,南崗區松花江街居民宋國慶大爺去申報個人房屋租賃稅,但社區工作人員卻表示不收了。“我都在這兒交兩年了,怎麼又不收了?”經諮詢,宋大爺纔知道,最近哈市社區職權進行重新劃定,代征房屋租賃稅職能已被取消。
對此,記者詢問了道裡、南崗、道外、平房、香坊區多家辦事處,負責人均表示,已沒有代征房屋租賃稅的工作了。松花江街道辦事處的於書記告訴記者,4月19日,哈市召開社區建設工作會,正式下發了哈市政府加強和改進街道辦事處工作的相關意見,其中重新確定街道辦的職責,而代征房屋租賃稅的任務沒有列入其中,所以現在所有辦事處都不再辦理。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2009年1月1日起,哈市啟動個人租賃房屋稅的征繳,2010年6月起,街道辦負責代征。而隨著新政的實施,哈市街道辦代征“租房稅”歷史也宣告結束。采訪中一些街道辦負責人表示,其實代征政策實施兩年來,居民不配合、不響應,各出奇招躲避交稅,沒有執法權的大部分辦事處一直收不上錢。“那時我們社區有一半房屋都在出租,可一年就收上來7000多元。”曾是南崗區榮市街道辦事處頤園社區書記的孫立濱說,“那時天天敲租房戶的門,他們愣說是親屬借住的,以此來逃避交稅,我們也沒有啥辦法。”
“租房稅”由轄區稅務所征收
隨著街道辦事處職能調整,哈市取消了各街道辦代征房屋租賃稅的職能。那麼哈市房屋租賃稅將由誰來收取?為此,記者聯系到哈市地稅局。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取消了街道辦的代征職能後,房屋租賃稅仍繼續征收,為避免以往難征收的尷尬,哈市稅務所將在管轄區域內逐戶進行詳細核查,對達到起征標准的房屋將按標准予以征收。
“按照國家和省裡出臺的新政策,哈市從今年1月1日開始,調整了房屋租賃稅收取的相關標准,稅率、繳納方式上都有變化。”該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哈市個人房屋租賃稅起征點調整為月租金收入2萬元,達到起征標准的纔按綜合稅率12%收稅。
中介:對租房市場利好
哈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哈市經濟發展水平來看,月租金2萬元以上的普通住宅用房並不多,所以大多數居民租房是不用繳納房屋租賃稅的,但仍須自行申報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哈市目前只有一些特殊位置、大型的商服出租能達到調整後的起征標准,而稅費則完全要由房主來承擔。
針對房屋租賃稅標准的變化,哈市南崗區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經理宋知瑞則表示,起征點調高,對房產租賃市場也是一個利好消息,房屋出租減負,預計部分地點的出租房價格將會保持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