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3日訊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發展轉型昇級,助推經濟穩定增長,按照《省財政廳、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關於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要求,從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其中涉及到雙鴨山8個部門14項費種。
據了解,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有3個部門5項費種,即:住建部門的城市房屋安全鑒定費,稅務部門的發票工本費,外事部門的《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工本費、《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簽注費、《派駐香港澳門身份證明》工本費。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有6個部門9個費種,即:外事部門的因公護照費(含加急費),公安部門的戶口簿工本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戶口簿收取的工本費)、戶口遷移證和准遷證工本費(不含丟失、損失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和准遷證收取的工本費),國土部門的礦產資源勘查登記費(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采礦登記費(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工商部門的企業注冊登記費(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水務部門的佔用河道工程養護費,交通部門的港口管理費。據調查統計,此次取消和免征部分收費項目將使雙鴨山非稅收入每年減少約400萬元左右。
全市有關各執收部門和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定,立即到原核發《收費許可證》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注銷手續,並到原核發財政票據的財政部門辦理票據繳銷手續;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清欠收入,嚴格按照財政部門規定渠道全額上繳國庫。全市有關各執收部門和單位均不許以任何名義繼續進行收費,對取消和免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停收;各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要認真加強對各執收部門和單位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凡是不遵守規定的,嚴格給予處罰,情節較嚴重的追究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同時,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凡是發現有違規進行收費的,可向有關監督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