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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藥店須有藥師指導用藥 下月起沒有藥師不給發證
2013-05-24 08:48:25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黃飛 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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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24日訊 下月起,哈市將實施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按照新規定,藥店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可以指導市民購藥、用藥及負責處方審核。如不符合該條件,市食藥局將不給藥店發放經營許可證。

  今年一季度,哈市發放《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306個。其中,核發新證108個、變更167個、換證31個。受新版GSP影響,進入4月份,哈市開辦藥品零售企業數量激增,市食藥局受理新開辦藥品經營許可申請123家,比一季度總和多15家。

  新修訂的藥品GSP從藥品經營企業的人員、機構、設施、設備、體系文件等質量管理要素,對藥品的采購、驗收、存儲、養護、銷售、運輸及售後服務、售後管理等環節作出嚴格規定。其中,規定了藥品零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企業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市民合理購藥、用藥。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