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9日訊 7154.9元,這是2012年大慶市城鎮居民人均轉移性收入。
“這個數,比全省平均值高1400元。”國家統計局大慶調查隊副隊長吳永坤說。
轉移性收入包括三部分:一部分是政府給予個人的養老金、離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失業救濟金等;一部分是單位給予的辭退金、保險索賠、住房公積金等;一部分是家庭間的贈送和贍養等。
如果地方財政相對充裕,居民人均轉移性收入就比較高。因此可以理解為,轉移性收入也是一項社會福利。
五年間,隨著大慶市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以及社會保障機制的不斷健全,地方財政給予市民的轉移性收入不斷增長。
以養老金和離退休金為例,2007年大慶市人均3015元,到2012年提高到6759.3元,已佔到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6.8%。在整個居民收入中,其地位僅次於工資性收入。
再比如,大慶市不斷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在全國率先建立城市“十位一體”和農村“六位一體”低保綜合救助體系,努力實現應保盡保。到2012年,市區最低工資、城市低保標准分別達到1160元和423元,保持全省領先水平。
正是以地方財政為主的各種轉移性收入,推動城鎮居民得到的社會福利越來越多。
大慶市城鎮居民人均轉移性收入,2007年3247.4元,2012年7154.9元,五年間增長了1.2倍,年均增長17.1%,遠遠高於可支配收入和工資性收入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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