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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鎮職工醫保特殊慢性病18日起復檢 指定10所醫院
2013-06-07 09:39:19 來源:生活報  作者: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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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6月7日訊 記者日前從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減輕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個人負擔,哈市將於18日至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開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2013年度特殊慢性病復檢工作,此次復檢對象為2007年、2009年和2011年開始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復檢地點為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四醫院等10所醫院。此次復檢將由指定的復檢醫院按照規定收取包含會診費和體檢費在內的復檢費共30元。在規定時間內未及時參加復檢的患者,將不再繼續享受相應病種的特殊慢性病待遇。

  此次特殊慢性病復檢主要包括身份認證和病情鑒定,即對已享受待遇的特殊慢性病患者進行身份審驗;同時,通過結合患者病情及近期的住院或門診病歷,按診斷標准進行審驗鑒定。參加復檢患者需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證原件和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以及與本人病情相關的近期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專用章)或門診病歷及其他相關醫學輔助檢查材料。

  70周歲以上的慢性病患者,及因癱瘓臥床不起等原因不能正常參加復檢的往診申報患者,可委托代辦人攜帶復檢材料和戶口本原件到復檢定點醫院進行病歷審驗及身份認證。符合本次復檢條件的患者,申報增加慢性病病種待遇的,需在本次合並復檢,下次復檢時間為2015年。因欠費或其他原因導致停保的慢性病患者,可以進行復檢,復檢通過的患者,待單位或個人補齊欠繳醫療保險費用並恢復醫療保險待遇後,再享受相應的待遇。

  復檢流程

  工作人員通過特殊慢性病復檢程序對社會保障卡進行讀取識別,對符合復檢要求的打印《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鑒定復檢表》及復檢通知單

  錄入

  工作人員對復檢患者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驗,核對證件,粘貼照片,建立復檢檔案

  審驗

  已建立復檢檔案的患者需繳納相應的復檢鑒定費用

  交費

  工作人員根據患者的復檢病種引導至相應科系,由鑒定專家進行現場鑒定

  鑒定

  7月9日後,患者可通過復檢醫院、12333諮詢熱線、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哈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服務大廳自助查詢機等方式查詢復檢結果

  查詢

  哈市城鎮職工醫保特殊慢性病復檢地點

  1、哈醫大四院

  (已享受慢性病待遇的肝、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患者指定醫院,南崗區頤園街37號,0451-82576518)

  2、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限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南崗區果戈裡大街411號,0451-87090233)

  3、哈爾濱市第一醫院

  (限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肝豆狀核變性患者,道裡區地段街151號,0451-84883047)

  4、哈爾濱市第二醫院

  (道外區衛星路38號,0451-55601245)

  5、哈爾濱市第四醫院

  (道外區靖宇街119號,0451-88029830、88029617)

  6、哈爾濱市中醫醫院

  (道裡區建國街副270號,0451-88029238)

  7、哈爾濱二四二醫院一門診體檢站

  (平房區集智街31號,0451-86598230,86598021)

  8、省紅十字醫院(香坊區和興路32號,0451-82130275)

  9、哈爾濱市傳染病院

  (限肝硬化失代償期患者,香坊區公濱路309號,0451-55602398)

  10、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

  (限精神分裂癥患者,道外區宏偉路217號,0451-82421934)